南都讯 为支持职工购买自住住房,促进江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十二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4月1日起,提高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在本次调整中,江门市首套房和二套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均有提高,其中首套房单职工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从30万元提高到35万元,双职工或以上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从60万元提高到70万元;二套房单职工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从25万元提高到30万元,双职工或以上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从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优粤卡人才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也会相应提高,如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全装修新建商品房,其可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从原来的110万元提升至1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