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监督,进一步推进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净化政治生态、优化营商环境,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持续深化“严转提促”和巩固“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成果。经市委同意,在全市开展“深化正风肃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少数党员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存在的“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懒政怠政”等“中梗阻”问题以及“推拖卡拿”等违反纪律的行为,紧盯“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切实解决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经验主义、马虎主义、好人主义五种不良作风,积极营造勇于担当、干事创业、清正廉洁的工作氛围,着力增强贴心服务的意识和责任,全面提高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我市深入实施“双轮驱动”战略、推进“五大专项行动”、加快建设现代化大美阜阳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治理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公职人员。
三、治理重点
重点治理侵害管理服务对象利益、破坏投资环境、影响行政效率、损害发展形象等违反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廉洁纪律的行为,以及损害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不打招呼不办事、不请吃喝不办事、不表“意思”不办事等权力寻租、非法谋利的行为,通过严肃查处一批、通报曝光一批、严格问责一批、组织调整一批,使“推拖卡拿”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一)“推”的方面,重点治理: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不及时、不认真、不负责,或以各种理由和借口使决策部署得不到及时有效落实,上推下卸、不敢担当的;
2.对需要部门之间配合协作的事项,不主动配合协作,固守条条框框,不研究解决办法就拒绝办理,致使工作延搁、工程项目建设延误,造成损失的;
3.对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的有关事项,不为办成想办法、只为不办找理由,推而不办、推诿扯皮的。
(二)“拖”的方面,重点治理:
1.不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把应办事项转给他人又没有跟踪落实;不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致使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为一件事多跑腿;不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办结时限超出法定时限或承诺时限的;
2.不落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要求,办事拖拉、工作敷衍塞责,应当立即办理而不办理,应当当场解决而不解决;可以提前办完却故意卡着最后时限办理的;
3.应公开的政务服务事项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不完整、不清晰;对外公布的办公、咨询、投诉举报等服务电话为空号、人为设置忙音或工作日长时间无人接听的;
4.未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或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执行不到位让群众办事多跑腿的;未按照网上公布的材料、流程和时限等内容办理业务的,线上线下不一致的;窗口事项进驻不到位、授权不到位、窗口首席代表未按要求进驻的。
(三)“卡”的方面,重点治理:
1.工作程序能简不简,让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疲于填表、排队和跑部门求签字;能在网上办理的事项却要求现场办理;故意刁难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从中作梗的;
2.利用信息不对称,拿本本说事、用责任压人,片面打着上级政策、法律法规的幌子,依规依法不办事的;
3.对投诉过本部门和单位的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故意刁难甚至压着不办,导致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的办理事项迟迟落实不到位的;
4.利用职权在测绘、踏勘、设计、评估、验收等方面,指定、推荐、暗示中介服务机构,对其他的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故意不采信、不认可、压分数,形成服务被“关系中介”垄断,导致收费高、质量差、效率低的。
(四)“拿”的方面,重点治理:
1.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无正当理由反复检查、变相报复,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罚款,不给或少给票据,变相敲诈勒索的;
2.接受或要求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请吃、索要或收取钱物的;
3.利用手中掌握的审批权、审核权、执法权、处罚权等变相暗示服务管理对象逢年过节、婚丧喜庆事宜等要钱要物的;
4.通过中间人、中介机构以及各种代办机构违规操作、变相收费,变无偿公共服务为有偿服务,谋取非法利益的;
5.向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乱摊派,要求购买下属单位、指定机构提供的商品、服务或者报销、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的;
6.利用职务影响找服务对象办私事、谋私利的。
四、治理步骤
“推拖卡拿”问题,说到底是作风问题和违纪行为,必须痛下决心、重拳出击、猛药去疴、严加治理、严肃查处、形成震慑,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市“推拖卡拿”顽疾。专项治理从9月份开始、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上旬—9月中旬)
1.动员部署。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专题研究部署,结合“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召开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切实将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要求上来。各地各单位动员部署情况及工作方案于9月20日前报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专项治理办)备案。
2.强化宣传。注重宣传引导,通过阜阳日报和阜阳电视台、广播电台、政府门户网、纪检监察网等新闻媒体多渠道宣传专项治理工作,充分报道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基本要求和工作进展,大力营造专项治理的浓厚氛围。
3.排查线索。突出问题导向,深入开展排查,对2017年以来涉及“推拖卡拿”问题线索“大起底”和“回头看”,注重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多渠道收集线索,确保排查工作深入细致,切实做到见人、见事、见项目、见问题线索,并建立线索管理台账。
4.受理举报。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专项治理公开举报电话,在办事大厅设置投诉举报箱,在网上大厅开设“投诉举报”窗口,有效运用大数据等现代化信息技术,及时收集整理各类问题。各单位、各办事窗口、各街道、社区均张贴开展专项治理公告,专项治理工作设立举报电话:0558-12388;举报信寄送市纪委信访室;网络举报请登录阜阳党风廉政网“我要举报”栏。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中旬—10月中旬)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结合省委关于开展“三查三问”的指导意见,组织党员干部按照部门和岗位职责,全方位开展自我剖析,多渠道查找存在的“推拖卡拿”突出问题,把问题整改贯穿于专项治理的全过程。
1.深入开展自查。根据自身职责,对照治理内容,重点对内部管理制度、管理服务流程和2017年以来受理的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事项等认真开展自查,形成问题清单,确保问题查准查实。
2.深挖问题根源。坚持刀刃向内,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项逐例深挖产生的原因,进行深入剖析,切实做到直面问题不回避,深挖根源不遮掩。
3.查清失职责任。紧盯问题,通过深挖细查,查清“推拖卡拿”问题的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建立问责台账,为落实整改责任、实施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4.限期纠正解决。逐级建立整改任务台账,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实行台账管理、督办落实、办结销号,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5.调查处理到位。对发现和暴露的问题以及“中梗阻”的责任人员、“推拖卡拿”人员坚决做到认真调查、快查快结、严肃追究。
自查自纠的资料以书面报告的方式,于10月15日之前报送市专项治理办,并附问题线索台账和整改任务台账。
(三)重点检查阶段(10月中旬—12月上旬)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坚持对败坏作风、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持续震慑,保持高压态势。
1.开展线索大督办。要逐级开展“推拖卡拿”问题线索督办工作,领导带队、联系监督检查室一线督办,限时完成,确保处理到位、问责到位。对重点问题线索实行交办督办制度,建立督办工作进展情况旬报告制度,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切实提高督办效率。
2.实施专项大检查。深入市直、县(市、区)直单位及办事、审批窗口,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机关单位、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等进行专项检查,紧盯重点事、重点人,做到有的放矢、纠偏扶正。
3.组织暗访大行动。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对象、不设路线的“四不”方式,组建专门队伍,配发专业设备,通过现场追踪、模拟办事、暗访群众等方式,开展多频次、高密度、全覆盖的暗访。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要对联系的地区和单位每月暗访一遍;县(市、区)纪委要对县(市、区)直重点单位和乡镇(街道)每月暗访一遍,市直、县(市、区)直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及乡镇纪委要结合实际,开展针对性的督查工作,每周对本单位和下属机构暗访一遍。各地暗访工作情况逐月报市专项治理办,暗访发现的顶风违纪问题一律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4.实施媒体大监督。组织新闻媒体随机开展暗访、采访,充分发挥媒体作用,“照镜子”、“找问题”,曝光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推拖卡拿”热点问题。
5.深入企业大走访。听取企业的意见、反映等,收集问题线索,列出黑名单,对企业家、服务对象反映强烈的严肃调查处理,坚决查处一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人和事。
6.开展问卷大调查。全市统一制作、发放“推拖卡拿”调查问卷,在企业家、服务对象中开展问卷大调查,排出一批问题突出单位、问题突出科室(部门)、问题突出科长(股长),对问题突出单位、科室公开通报曝光,对问题突出科长(股长)按程序免职并调整工作岗位。
7.组织企业大测评。认真组织开展市、县两级营商环境测评工作,对分类测评排名末位的单位主要领导实施约谈,在市、县电视栏目公开亮相、接受质询、作出承诺。评议结果作为2018年度党建综合考核及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建章立制阶段(12月上旬—12月下旬)
切实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化“严转提促”、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活动、“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工作结合起来,构建长效机制并督促严格执行。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各地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正“推拖卡拿”等问题、改进干部作风的制度机制,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各地各单位对专项治理工作要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开展“回头看、再治理”,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治理工作成效。工作总结材料以正式文件,于12月20日前报市专项治理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治理活动顺利开展,成立市“深化正风肃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委。各县(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迅速制定落实方案,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对照本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市直各单位都要确定部门行业系统内较突出的3至5个问题重点治理,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治理责任。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把专项治理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与“放管服”改革、商事制度改革、反对和整治五种不良作风等工作紧密结合,切实负起专项治理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各环节工作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指导,确保专项治理抓深抓细抓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派驻机构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抓好“线索排查、督查督办、执纪问责、通报曝光”等重点环节,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单位和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形成震慑。
(三)开展专项巡察。市、县两级巡察机构要把“推拖卡拿”列入巡察重点内容,聚焦社会关切、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着力发现深层次问题,强力促进深入整改。对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将适时组织开展“机动式”巡察,形成有力震慑。
(四)认真组织查处。在专项治理中,发现的“推拖卡拿”问题线索,坚决调查处理,视情节轻重一律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一旦发现让服务对象非自身原因为一件事重复跑达3次的,责任科长(股长)按程序免职并调离工作岗位;对“吃拿卡要敲”等严重破坏营商环境的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涉嫌违法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五)实施严肃问责。经查实凡发生1起“推拖卡拿”的、被媒体曝光1次的、让服务对象非自身原因为一件事重复跑的,要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发生2起以上的、被媒体曝光2次的,分管领导调整分工,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对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写出深刻检查,确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要调离工作岗位;发生3起以上的、被媒体曝光3次以上的,对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一律采取纪律处分方式进行问责。加大曝光力度,在市、县两级主要媒体设立“曝光台”,对干部作风问题和严重破坏营商环境、损害企业利益的典型案件随时曝光,不断释放作风整顿不松劲不停步的强烈信号。
(六)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强化问题导向,坚持纠建并举,扎紧制度笼子,切实做到在治理中整改、在整改中提升、在提升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要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坚决防止“推拖卡拿”顽疾反弹回潮。
附件1.市“深化正风肃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市“深化正风肃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问题线索台账
3.市“深化正风肃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问题整改台账
4.市“深化正风肃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市“深化正风肃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阮永兴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副组长:李 红 市政府副市长
聂 磊 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
成 员:张 冲 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室主任
闫 涛 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巡察办主任
朱 新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姚铁军 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潘典华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周奉田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刘向军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李 涛 市直工委书记
王安全 市编办主任
贾光明 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海川 市招商局党组书记、局长
朱敬田 市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
齐明砾 市政务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刘筱松 市工商联副主席
柴为民 市委督查室主任
汝 磊 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委,姚铁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2202245、2202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