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多少?单位和个人的比例是否一致?
答:(1)建金管[2005]5号文规定,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基本规定中4.0.10第二点: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宜一致。目前珠海市执行的政策是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保持一致。
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怎样确定?
答:《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三、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个人有什么好处?
答:①相当于间接涨工资。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缴交的部分,都存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专户,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②计付利息。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付利息。
③免税。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④住房保障。职工可通过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或支取使用,提高居住水平。
⑤养老保障。职工在退休时,可以一次性全部支取本人账户内全部余额的本金和利息,作为一种养老金的补充。
四、珠海市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是多少?
答:202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珠海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6,82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珠海市2021年度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均为12%,下限均为5%。2021年度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代扣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均为3,218元;下限均为86元。
五、缴存住房公积金对单位有什么好处?
答:①有助于解决员工的住房需求,相当于一种福利,可以吸引和留住人才,从而促进企业发展。
②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列入成本费用,在税前列支扣除,享受税收优惠。
六、住房公积金可不可以像社保一样自己缴存?
答:可以,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其雇佣人员参照《珠海市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办法》,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
七、新参加工作的职工缴存基数怎样计算?
答: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八、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归谁?
答: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所有权是限制性所有权。
九、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怎样确定?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工资,应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核定。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确定后一年不变。
十、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怎样列支?
答:《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下列规定列支:①机关在预算中列支;②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费用中列支;③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十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银行有哪些?
答:有六家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和招商银行。
十二、外国人在珠海工作, 可不可以在珠海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士均可以在珠海缴存公积金。
十三、单位必须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吗?
答:是的。根据粤建房字【2005】137号第三点的规定,各地要认真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范围和对象,凡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职工,单位都应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
十四、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指的是什么?
答: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1-12月(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资。
十五、珠海户口, 在外地有缴存公积金, 但在珠海未缴存公积金, 能不能转来珠海?
答: 不行,首先要在珠海有正常状态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十六、上一笔公积金提取的时候提取原因选错了,选成提取销户,导致现在公积金账户的状态是提取销户,现在无法做外地公积金转入操作,这是怎么回事?
答:职工在珠海有正常状态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稳定汇缴满6个月以上可以把异地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珠海。对于在珠海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是已销户状态的,因无账户接收资金,是不允许办理异地转入业务的。
十七、单位可以补缴多长时间的住房公积金?
答:单位补缴的时限可根据单位设立的日期,单位设立之后的时间内都可以补缴住房公积金。
十八、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不是随时可以调整?
答:可以,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和承受能力,在5%至12%之间合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十九、我单位在缓缴结束后还需要补缴回缓缴期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吗?
答:需要,单位在缓缴结束后的三个月内要逐步补缴完缓缴期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请病假半年以上的(或者更长的),或请事假的, 要缴公积金吗?
答: 根据病假、事假期间工资福利发放有关规定,属正常发放范围的,应缴存公积金。如有发放工资薪酬,理应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十一、所在的企业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能否以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缴存?
答:您好,企业职工不属于《珠海市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办法》规定的缴存对象。根据粤建房字【2005】137号文第三条规定:各地要认真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范围和对象,凡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职工,单位都应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建议先与单位协商开户缴存,如果协商不成可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投诉。
二十二、灵活就业人员能否进行缓缴、补缴、或降低比例?
答:根据《珠海市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办法》第六条:缓缴、补缴和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5%以下)等业务不适用于灵活就业人员。
二十三、如果办理了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是不是只能使用托收的形式来汇缴公积金?
答:您好,是的。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目前我中心只支持同行托收扣款的形式来汇缴公积金。
二十四、单位可不可以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作为缴存基数为职工缴存公积金?
答:不可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二十五、单位在金湾区,能否到金湾管理部办理无违规证明?
答:可以,单位可到中心管理部递交申请资料。目前在香洲、高新、斗门、金湾、横琴均设有管理部。
二十六、停薪留职要不要缴公积金?
答:不用缴存公积金,单位到银行办理封存手续即可。
二十七、异地转入的办理进度如何查询?
答:异地转移业务办理时限与转出地中心处理时间有关,最快的办理时限约10个工作日。转出地中心把资金转出后,我中心会在规定的时限内审核无误后给职工入账,到账后会有短信通知,如该笔申请不符合转出条件被转出地中心驳回,也会有短信提示,请留意接收。
二十八、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是什么?
答: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内容,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利于转变住房分配体制,有利于住房资金的积累、周转和政策性住房贷款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提高职工购建住房支付能力,促进住房建设。
二十九、单位网厅汇缴时点击汇缴核定,出现红色禁止符号,要怎么解决?
答:建议市民重新登录或更换浏览器。(最好用IE11浏览器,不建议用360)
三十、公司在异地注册,能否在珠海缴存公积金?
答:不能。
三十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答: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它有以下几个方面含义:
①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②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离退休职工不建立住房公积金。
③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④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具有强制性。
⑤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累积性,二是专用性。
三十二、单位办理缴存登记可以在网上申请吗?线上线下的流程分别是怎样的?
答:线上线下均可以进行单位开户办理。
(1)网上办理流程:
①单位进入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网上服务”提交自主开户申请 → 银行审核 → 银行办结
②企业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一网通办”平台→进行新办企业→信息推送同时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即办即结
(2)线下办理流程:
①单位提供要件材料 → 银行审核 → 银行办结
②单位提供要件材料 → 政务服务大厅“一窗通办”窗口受理开办企业同时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 → “一窗通办”窗口办结
三十三、单位新开户, 社保花名册上只有一个人, 可不可以开户?
答:可以。
三十四、单位新开户, 但有个员工已有了公积金账户,具体怎样办理?
答:员工已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且处于公积金账户封存状态的,单位经办人直接提供以下两项资料直接到银行柜台(或登录单位版网上服务大厅)办理启封公积金账户业务:
(1)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可提供电子证照);
(2)《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状态变更明细表》(启封)一份;
办理机构:珠海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承办银行大厅或单位版网上服务大厅
办理地点:七大归集银行(工、农、中、建、交、招、农商)分行及其下属支行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即来即办即结。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 →单位网厅或银行即办即结
三十五、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单位提供要件材料 → 单位网厅或银行审核 → 银行复核办结
三十六、关于公积金缴存基数规定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其中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是指的1月至12月自然月的平均工资规定,是由哪一份文件作出的具体规定?
答:具体是依据《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第四章4.0.9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工资,应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核定。
三十七、单位怎么提高和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比例范围需控制在5%-12%以内)?
答:提供以下材料在珠海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承办银行大厅或单位版网上服务大厅办理:
(1)单位缴存比例调整申请表一份;
(2)单位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可提供电子证照)
三十八、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公司缴存比例可以与个人缴存不一致吗?
答: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基本规定中4.0.10第二点: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宜一致。目前珠海市执行的政策是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保持一致。
三十九、灵活就业人员按照什么标准进行缴存?
答: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比例、缴存基数、缴存限额均参照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标准政策执行。
四十、我是灵活就业人员,当初办理缴存人托收提供的银行卡挂失了,现在办理了新的卡,要怎么更新信息呢?
答:如需变更代扣代缴的扣款账户户名、账号以及委托扣款银行时,应通过受托的归集银行网点向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递交“授权终止”的《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代扣代缴委托申请》,以办理终止授权手续,并及时向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递交新的“授权扣款”的《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代扣代缴委托申请》。
四十、本人是个体工商户,想在建设银行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业务,但是我手里只持有东莞银行的储蓄卡,能否使用东莞银行的储蓄账户扣款呢?
答:不能,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目前我中心只支持同行托收扣款的形式来汇缴公积金。
四十一、退休返聘的职工能否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的规定,我国职工现行法定退休年龄是,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释义,退休不缴存住房公积金,目前系统已通过法定退休年龄来做汇缴限制,如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领取养老金或未领取养老金但有以下情况,都无法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1)已达到退休年龄,但由于个人原因社保未缴够年限申请延续缴存养老保险的人,不允许继续缴存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同样执行此政策)
(2)与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合同(非劳动合同)的人,不允许继续缴存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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