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深化发展和改革双“一号工程”推进大会,对全省深入推进双“一号工程”作出了强动员、总部署。随后省委省政府又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的意见》(赣发〔2022〕4号),明确了数字经济今后5年的发展目标,提出了实施八大工程,创新制度供给,加强组织保障等举措,为深入推进全省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指明了方向。
近年来,我市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对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大力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势头良好,推动数字经济成为我市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对照省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意见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并经多次修改和征求意见,形成了我市“一号发展工程”实施方案。
1.起草原则
《实施方案》起草过程中,重点把握和考虑了以下三个原则:一是坚持对标对表。在起草过程中,牢牢把握赣发〔2022〕4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新余实际,对标对表制定我市发展数字经济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二是坚持科学制定指标任务。根据我市数字经济发展实际,提出了数字经济总体发展目标和努力将新余市打造成“一城四区”的发展定位。三是坚持突出重点。对照赣发〔2022〕4号的八大工程,紧贴我市实际,提出8个方面共25项重点任务。
2.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四个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主要提出了我市“十四五”期间发展数字经济的指导思想、发展定位和发展目标。
有两点需要重点说明:
一是关于数字经济发展指标的说明。《实施方案》中提出:到2025年,数字经济占全市GDP比重达到46%以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达到12%,分别高于省目标1%和2%。主要依据为:根据我市2021年统计年鉴和商务局公布的2020年电子商务情况报告,估算2020年即核心产业增加值约72亿元,同比2019年增长率约19%。按预计每年增加20%类推至2025年即核心产业增加值约180亿元。除以我市“十四五”规划2025年GDP预期1500亿的目标,即为12%。根据国家信通院数字经济白皮书公布的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统计算法,预计我市2025年数字经济总增加值约720-900亿元,保守取为720亿元,再除以市2025年GDP预期目标1500亿元,即到2025年数字经济占全市GDP比重可达46%以上。
二是“一城四区”发展定位的说明。一城四区,即打造智慧民生城市建设先导区、数字经济创新引领区、产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区、数字营商环境优势区,努力将新余建设成为中部数字经济发展标杆城市。其中“创新引领区、转型示范区”的提法依据《江西省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标杆城市”的提法依据《江西省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全国智慧民生城市建设先导区”的定位理由。我市自2012年起着力打造智慧城市,先后被列入国家智慧城市、信息惠民、信息消费、宽带中国、“互联网+政务服务”试点城市。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民生城市”目标和举措,将新余打造为“全国民生城市知名地”。新余具备建设“全国智慧民生城市建设先导区”的基础,也需要创建“全国智慧民生城市建设先导区”来进一步夯实我们的民生城市基础。
――“中部数字经济创新引领区”的定位理由。按照“数字产业化”思路,新宜吉合作示范区正在建设“信创+智慧”产业园和新余市数字经济产业园,与航天二院、百度等一大批数字经济合作重大项目开工建设,数字产业集聚效应逐渐显现,我市正在将新宜吉合作示范区打造成产城融合数字新城。百度数据标注入驻等为探索数据要素市场化提供了支撑。5G产业园、3C产业园等数字经济集聚区纷纷建设,电子商务等产业赛道已形成。这些为我市争创中部数字经济创新引领区提供了项目和园区物质支撑。
――“中部产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区”的定位理由。我市是全省唯一“姓工”的城市,近年来我市按照“产业数字化”思路,不断推进“2+4+N”等产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升级步伐,工业底色持续锃亮。我市应以与京东合作打造钢铁、锂电等产业“五朵云”为契机,抢抓新一轮产业数字化发展机遇,争创中部产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区。
――“江西省数字营商环境优势区”的定位理由。我市打造的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的“四最”营商环境已见成效,获得了多个全省第一;基本形成了在全省叫得响的“三十条”治市品牌。新余争创江西省数字营商环境优势区具备有利条件,也符合全省双“一号工程”统筹谋划、系统推进的要求。
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对照省里要求,结合新余实际情况,提出了数字技术创新、产业赛道领跑等8个方面能力提升的25项工作举措,分别对应省八大工程。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主要从制度创新、人才建设、金融财税支持、要素保障等四个方面细化提出相关具体举措,并明确责任单位。
第四部分为“有关要求”,提出了强化组织保障、压实工作责任、营造发展氛围等3个方面的工作要求。
四、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
2022年3月7日,市发改委向市直各单位、县区政府和部分重点数字经济企业广泛征求意见:
1.回复无意见的有26个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铁塔公司、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文广新旅局、市银保监分局、国网新余供电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移动公司、市电信公司、新余学院、高新区、分宜县、仙女湖区。
2.回复有意见的有11个单位:渝水区、新宜吉合作示范区、市委网信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科协、市通信发展办、市消防救援中心。各单位意见已基本采纳。
3.征求数字经济企业意见的有4个单位:市数投公司、美天科技公司、渝融云公司、航天二院江西分公司,均无意见。
4.进行了规范性审核。报市委办、市政府办就材料规范性、内容架构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性审核。
5.合法性和公平竞争性审查。分别向市司法局和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了合法性和公平竞争性审查,司法局回复《实施方案》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回复《实施方案》第6页第14行中出现“本地”用词应该规避,建议改为“我市”,已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