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保险报网
□王星 王立婷
近期,一起不法分子冒充防疫人员和警察,假借查验新冠肺炎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利用受害人不了解“数字人民币”的情况,诱导受害人转账,实施诈骗。
案情简介:假民警谎称受害人信息泄露,诱导转账
9月2日,家住陕西省西安市的王女士接到一个自称是社区防疫人员的电话,要求王女士立即收拾行李下楼集中隔离。王女士询问为何要被隔离?对方称王女士最近去过北京,该地出现疫情,需要隔离。王女士表示近一个月未离开过本省,根本没去过北京。随即对方称王女士可能是身份信息泄露,卷入重大案件,已经造成严重影响,需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建议报警;并可为王女士转接公安部门,王女士随口答应。
电话很快接通,一个自称是北京市公安局民警的男子,自报了姓名、警号、职务,然后准确说出了王女士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和王女士确认身份后,对方表示,王女士涉嫌一起买卖银行卡的重大案件,涉案金额260余万元。对方发送了一个网址链接,王女士用手机登录后,赫然显示她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还有公安机关逮捕令。此时,王女士还有一些警惕,提出要核实警察的身份,男子同意并引导王女士添加了一个QQ号,连接了视频,在摄像头那端,警察拿着手机,在貌似“公安局大厅”的场景内走了一圈,接着说:“今天是你主动投案,否则明天我们就要去逮捕你!”此时,恐惧已经让王女士彻底失去了判断力。
随后,对方挂断了视频,重新拨打王女士的电话,要求王女士必须自证清白,先写保证书,内容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不曾涉嫌买卖银行卡等事项,特此保证,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后果自负等。紧接着,对方要求王女士退出微信、QQ、支付宝等所有能上网的APP,并关闭手机定位、开启通话“限制呼入”,以防信息进一步泄露。同时要求王女士下载“数字人民币”APP,通过账户验证进行嫌疑排除。王女士按照对方要求,下载了他们提供的“数字人民币”APP,注册了账号,绑定了银行卡。对方报了一个账号给王女士,要求王女士通过自己的数字人民币账号向该账号转账8次,每次5000元,并表示数字人民币账户为虚拟账户,并不会产生资金转移,这样做是为了验证王女士的身份信息。王女士按照上述指令操作完后,对方告知王女士核实后会再次联系王女士,随后挂断了电话。
稍后,王女士登录其手机银行时发现,卡内余额竟真的被转走了,这与对方说的并不产生资金转移不符。王女士回拨对方电话,一直无人接听,这才恍然大悟,受骗了,便立即前往附近派出所报案。民警表示,近期已接到多起类似诈骗案件报案,金额都不小,危害极大。目前,该案仍在侦破中。
手段分析:利用受害人对数字人民币不了解实施诈骗
犯罪分子冒充社区防疫人员假借流调之名切入,谎称密接者不成立后,便以“信息泄露”为诱饵,安排假警察出场,伪造公安机关场景,骗取受害人信任,引起受害人恐慌,并对受害人施压,迫使受害人“主动”完成其要求。
然后,犯罪分子再利用数字人民币尚处于试点阶段、大多数人都对数字人民币不了解的情况,诱导受害人开通数字人民币账户,谎称这种账户为“虚拟账户”,仅为验证其真实身份,不会实际产生资金转出,诱骗受害人将钱款转至所谓的“虚拟安全账户”,再快速将钱款转至犯罪分子账户,即便受害人立即反应过来,也难以追回钱款。完成诈骗后,犯罪分子便切断一切联系方式。由于犯罪分子全程使用的都是假信息,给后期警方追赃挽损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案件启示:正确认识数字人民币,对新型骗局说“不”
不法分子往往利用社会热点或日常生活高频事件切入,利用知识盲区、信息不对称、对公安机关办案程序不了解等现象,实施恐吓和诈骗。
随着数字人民币的出现,不法分子又盯上了这一新生事物,利用其尚处于试点阶段、大众对其还不甚了解的特点,以虚拟账户不会发生资金转移为名,降低受害人的防范心理。
此类案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需注意:
一是,防疫人员不会询问与疾病传播不相关的问题,不会告知被调人员有涉案问题。
二是,公安机关不会使用电话或视频连接方式办理案件,更不会索要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不会以任何形式让您转账或进行所谓的“资金核查”。
三是,数字人民币是法定货币的数字化形式,与纸币有同等效力,同为央行发行的货币。目前正在试点阶段,并未全面推广。任何利用数字人民币推广获利、返现、缴纳保证金的行为一定要谨慎甄别。除银行官方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外,请勿点击任何不明链接或下载来源不明的APP。
(作者单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西安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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