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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陕西:9月1日起氢能源车高速公路免费通行
2024-08-24 12:44  浏览:152

8月16日消息,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联合印发了关于对氢能车辆行驶吉林省高速公路实施优惠的通知,全力支持氢能车辆在该省大规模推广使用。

吉林、陕西:9月1日起氢能源车高速公路免费通行

具体规则为:自2024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安装ETC套装设备的吉林省籍氢能车辆在高速公路收费站间点对点免费通行,高速公路通行费由省财政统一支付

与此同时陕西省也宣布:自2024年9月1日起至2027年9月1日结束,对安装使用ETC装备的氢能车辆,在陕西省全额免除高速公路通行费

同时自今年9月1日起,对陕西省在高速公路上建设的日加氢能力500公斤以上的固定式加氢站,按建设实际投资(不含土地成本)的30%对加氢站投资主体进行补贴,单站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之前已有省份已经发布了氢能车辆相关政策:

山东省自2024年3月1日起对行驶在省内高速公路且安装ETC设备的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政策试行期2年,到期后依据执行情况适时调整。

今年5月,四川省发布征求意见,拟在全省范围内放宽氢燃料电池车辆市区通行限制,对安装使用ETC装备的氢能车辆,在四川省内免除高速公路通行费

内蒙古自治区首个氢能车辆通行费全额奖补政策已于6月1日正式实施,对在鄂尔多斯市境内行驶通过收费站的氢能车辆,次月审核后返还全部通行费。

同样在今年6月,广东省发布《广东省广湛氢能高速示范项目实施方案》,为便利通行,将放宽水产品、生鲜肉类、果蔬燃料电池配送车辆进城时间和通行路段限制,给予限时免费停车政策,期限为2024年6月至2025年12月,为期18个月。

此外,重庆市也发布了《重庆市 2024 年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对2024年内销售量达50辆及以上的氢燃料电池汽车全新车型,每款车型给予一次性新产品开发奖励2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政策措施》还放开燃料电池车路权限制,提出中型厢式、中型封闭式及轻型氢燃料电池货车,不受城市货车限行限制,氢燃料电池汽车不受中心城区高峰时段桥隧错峰通行规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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