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流域水环境久治不清,部分县生活垃圾处置短板明显,环境空气质量下降明显,砖瓦行业转型升级推动不力,危险废物管理失控......
在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日前公布的一批典型案例中,“弄虚作假、推进不力、表面整改”再次成为高频词。一些在地方历次督察中屡见不鲜的问题,被通报曝光。
梳理这些问题,既有水气土治污攻坚上出现的沉疴顽疾,也有行业转型升级推动不力的现实问题,还有在各级部门三令五申下依然在环保验收上弄虚作假的不端行为。
水质超标“送污出境”,加不加药“人工操作”
记者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10月下旬,四川省第三轮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5个组全部实现督察进驻。
此次督察分别对泸州市、达州市、资阳市、凉山州和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例行督察。随着督察紧锣密鼓地推进,一批典型案例集中曝光。
翻阅这些案例,围绕水气土治污攻坚依然“问题不断”。
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达州市发现,通川区在魏家河、双龙河流域污染治理中敷衍塞责,一些根本性问题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水体的目标尚未实现。
督察通报显示,通川区治污设施简易,存在为“达标”而达标的现象。为解决魏家河水质超标问题,通川区竟采取“送污出境”策略,斥资793万元“舍近求远”修建魏兴污水处理厂尾水管网5.28公里,未经批准将排污口变更至州河。
魏家河水质净化厂修建拦河坝处理“河水”
不仅如此,其投入4500万元建成3万立方米/日的水质净化厂,粗暴采取“拦河截污”的方式。自投运以来,一旦遇到上游降水较大的情形,运营单位便以“来水水质较好”为由,停止加药。然而,仅靠加药去除污染因子,且纯靠人工操作,没有准确计量,看似“药到病除”,实则“药停病犯”。
在大气环境治理上,泸州市龙马潭区在督察通报中被指出“环境空气质量下降明显,大气污染防治成效较差”。
数据显示,2023年1—8月,龙马潭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排名从155位下降至185位,PM2.5浓度高居全省第三、PM10浓度高居全省第一,重度污染天数较2020年增加5天,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异常严峻。
这背后,研究部署不力、治理水平不高、监督管理不到位是深层次原因。
一方面,2021年以来,龙马潭区印发的13个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方案,大多数没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几乎未涉及具体工作任务;在2022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目标考核中,部分指标内容照抄照搬市级考评细则,考核纸上谈兵、流于形式。
另一方面,记者留意到,龙马潭区行政区域面积全市最小,但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较大,污染减排力度不足。且龙马潭区46家涉气重点行业企业均为B级以下绩效企业,环境管理和治污水平只达到基本要求,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管理粗放、存有盲区,污染防治难以形成“一盘棋”格局,最终也导致环境质量持续变差。
氨氮超标50倍,还称渗滤液未溢出影响周边水质
近年来,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问题持续受到各级督察关注。
在四川省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中就明确,对未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的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方式效果开展后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开展整改。
然而此次督察中, 凉山州盐源县在明知填埋场地下水超标的情况下,仅以“渗滤液未溢出影响周边水环境质量”为由,便认定地下水水质未受影响,不需要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相关单位审核把关不严,也放任其继续采取回喷方式处理渗滤液。
令人触目惊心的是,2021年—2023年监测报告显示,该填埋场地下水化学需氧量、氨氮、硝酸盐、粪大肠菌群以及镍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质限值,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7.84倍、50.78倍、7.65倍、45.67倍、23.40倍。
直至2023年3月,盐源县虽新增渗滤液处理设施,但因未完善相关行政审批手续,项目迟迟未能正常投运,地下水污染问题未得到有效控制。
而在凉山州冕宁县,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一拖再拖”,大量生活垃圾随意倾倒,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蚊蝇成群、臭气熏天,群众反映强烈。
复兴镇在冕宁稀土经济开发区施工坑塘内倾倒、填埋生活垃圾
督察发现,冕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应于2022年4月封场。可事实是,填埋场运营单位长期将其作为生活垃圾“中转站”,2022年8月至2023年9月累计中转约2.5万吨;2019年至今运行台账记录严重失真。
如此放任应付,可想而知,周边百姓怎能不怨声载道?优美宜居的乡村生活何日到来?
全市产能数据一改再改,8次检查治标不治本
此次四川的省级督察中,还指出资阳市砖瓦行业转型升级推动不力,产能置换大打折扣。
数据显示,砖瓦行业是资阳市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主要行业,约占全市企业的22%,且整体呈现出企业分布散、能耗高、污染排放大以及工业化、科技化水平低的特点。
督察发现,资阳市对砖瓦行业产能底数掌握不清,政策执行不严不实,违规进行产能置换。不仅如此,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向督察组提供的全市砖瓦行业产能数据一改再改,前后5次提供的产能数据自相矛盾。
前后五次提供的产能数据自相矛盾
早在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就明确要求资阳市落实水泥、砖瓦行业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和实施“一厂一策”应急减排措施。但资阳市在2020年整改销号后降低标准、放松要求,错峰生产政策时紧时松,约束性减排长效机制没有形成。
正是监督管理失守,导致生态环境问题多发频发。
此次四川省级督察还披露,在针对四川发展(控股)公司下属四川有色金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有色金澳公司)开展督察时发现,其在竣工环保验收上弄虚作假,危险废物管理问题突出。
督察发现,旗下相关公司“批小建大”“未批先建”,且在明知项目未开展环评验收的情况下,收购违法项目。不仅如此,公司组建后,为使熔铸、炒灰工序项目合法化,企图以新的技改环评“以新带老”,故意隐瞒35吨熔铸炉批建不符的问题,又包装炒灰工序为“新建”项目,掩盖早已建成投产的违法事实。其后,又两次伪造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资料,违法行为持续至今。
有色金澳公司危险废物与一般固废混堆
值得格外关注的是,2021年以来,当地园区管委会、环委会及本轮督察暗访组先后8次检查发现有色金澳公司危废管理问题,可企业在问题整改上“见子打子”,治标不治本,导致相关问题禁而不绝,改而无效。
截至此次督察进驻,有色金澳公司仍未按2013年环评要求建设熔铸车间地坪防渗设施,地下水防治措施沦为一纸空谈。
四川省级督察强调指出,这些存在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导致地方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原标题:《5次给督察组提供前后矛盾数据、治水却“送污出境”,咋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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