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范围和举报受理方式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各界以及广大群众对我市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切实维护好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甘肃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政策规定,现向社会公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范围和市县两级监督举报受理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凡涉及举报奖励范围的情形,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以直接通过公布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方式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后按《甘肃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对其进行奖励。
一、举报奖励范围
举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以下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纳入奖励范围:
?1.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
?2.违规审核、审批社会保险申报材料,违规办理参保缴费、关系转移、待遇核定、待遇资格认证、提前退休,违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违规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的;
?3.伪造或篡改缴费记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个人权益记录等社会保险数据的;
?4.其他欺诈骗取、套取或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
?举报参保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存在以下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纳入奖励范围:
?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的;
?2.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档案、材料,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
?3.组织或协助他人以伪造、变造档案、材料等手段骗取参保补缴、提前退休资格或违规申领社会保险待遇的;
?4.丧失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待遇享受资格后,本人或其亲属不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隐瞒事实违规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
?5.其他欺诈骗取、套取或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
?举报工伤医疗、工伤康复、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失业人员职业培训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以下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纳入奖励范围:
?1.伪造、变造或提供虚假病历、处方、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培训记录等资料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
?2.协助、配合他人以伪造材料、冒名顶替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参保补缴资格,违规申领、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
?3.其他欺诈骗取、套取或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
?奖励对象原则上应为实名举报者。匿名举报并希望获得奖励的,应主动提供能够辨认其身份的信息及有效联系方式,未提供的视为主动放弃奖励。
?举报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举报受理方式
?三、举报受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5日
来源|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