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使用社交媒体过程中,违规传输、处理涉密信息情况时有发生,给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损害。“保密观”选取了近年来查处的部分典型社交媒体泄密案件,提醒广大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涉密人员规范使用社交媒体,防范失泄密行为。
某涉密单位公众号泄密案
2018 年 1 月,某涉密单位下属杂志社副总编辑曲某从该单位政策研究室主任董某处领取一张存有该单位发展战略纲要的光盘(未标密,内容涉及某领域机密级国家秘密)。董某要求该资料仅作为杂志社内部工作参考使用。当日,曲某将光盘交给该社记者部主任姚某,但没有向姚某提出上述使用要求。姚某拿到光盘后直接转交给编辑徐某。徐某根据纲要撰写宣传报道稿,经报姚某审查、签署不涉密意见后,在该单位公众号上对外发布。由于纲要内容涉及领域较为敏感,立即受到广泛关注,被多家媒体、网站转载,导致严重后果。案件发生后,姚某、曲某、董某以及负有领导责任的杂志社总编辑原某均受到纪律处分。
某涉密单位工作人员通过
图文识别小程序违规上传涉密文件案
某中央企业下属公司
互联网视频会议泄密案
某省日报社工作人员通过
社交媒体传递涉密信息案
2021年12月,有关部门发现社交媒体传输某省召开的几次涉密会议的发言材料,内容涉及大量涉密敏感内容。经查,发送人系该省日报社要闻中心记者李某。李某作为涉密人员,长期负责重要会议报道工作,其连续参加了省委组织召开的3次涉密会议,在明知是涉密会议并且明确要求不得录音录像的情况下,仍然违规使用录音笔录音,并通过连接互联网的笔记本电脑转化整理成3份省委主要负责同志的涉密讲话材料。随后,李某又将3份材料发至同事组成的社交媒体群,群中人员包括该报社多名领导干部,但无人提醒其撤回。后续调查发现,李某使用的互联网笔记本电脑中存储了大量其他涉密会议材料,其承认违规对涉密会议进行录音已成习惯。案件发生后,李某及负有领导责任的报社党委委员、副总编辑张某等责任人员受到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某规划设计研究院工作人员
通过社交媒体传递涉密信息案
某市广播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图文
识别小程序违规上传涉密文件案
2022年9月13日、14日,某市广播电视台所属广播中心机要员顾某接到该台总编室电话通知,按惯例到该台摘抄有关需要传达落实的涉密文件(机密级1份、秘密级1份)。顾某觉得手抄文件又累又慢,在发现仅其一人在会议室,并无其他人监督的情况下,贪图方便,使用手机对两份涉密文件拍照并使用图文识别小程序转换成电子文档,随后利用无线网络通过文件传输助手发送到携带的互联网笔记本电脑中。调查中,顾某最初矢口否认实施过上述行为,经深入技术核查,又发现其于2022年7月至8月间,以相同方式违规上传其他 6 份涉密敏感文件。顾某最终承认了相关违法行为并进行了深刻反思。案件发生后,顾某及负有领导责任的广播中心主任、副主任等均受到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