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法行为认定。医疗保障部门法律人员对该病院睁开查询,经核实,认定该病院存在超量开药、超尺度收费的行为,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视治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超量开药、反复开药,不得反复收费、超尺度收费、分化项目收费”的划定。
2.惩罚裁量尺度。在案件处理时代,甲市某病院能积极合营医疗保障部门查询,自动开展院内自查自纠,并提友谊况申报等材料。鉴于本案中该病院能积极合营查询,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自动供应证据材料,相符《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视治理行政惩罚裁量权法子》第十四条第(五)项“该当从轻惩罚”适用景遇,按照“从轻惩罚情节”予以处理。
3.处理定见依据。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视治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定点医药机构有下列景遇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纠正,并能够约谈有关负责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二)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搜检、分化处方、超量开药、反复开药或许供应其他不需要的医药办事;(三)反复收费、超尺度收费、分化项目收费”的划定,本案中,甲市医疗保障部门责令甲市某病院纠正超量开药、超尺度收费的违法行为,退回医保基金33597.73元,并按照“从轻惩罚情节”对上述违法行为处造成损失金额1.3倍的罚款处理,罚款43677.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