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陕西咸阳市淳化县警方通报一起涉疫违法案件引人关注。
该名男子是陕西淳化人,12月22日下午,在得知当晚西安城区将实行严格管控消息后,于当晚20时许,从西安市莲湖区骑乘一辆共享单车返回淳化。
▲男子骑行10小时近百公里。图片来源/淳化县政法委
骑行近10小时后,次日6时许,该男子行至石桥谷口疫情防控点附近,为逃避疫情检查点检查,将自行车丢弃在路边,绕道进入咸阳市淳化县境内。
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注意到,西安市莲湖区到淳化县,最近距离为70公里左右,最远距离超百公里。
▲从西安莲湖区到咸阳淳化县的骑行路线图。图片来源/网络截图
12月25日,该男子被集中医学隔离。
警方通报称,该男子的行为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一定安全隐患。淳化县公安局依法对该男子处以200元罚款。
警方提醒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举措,也是广大公民应尽的义务,对不按规定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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