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因不可抗力、不可预见或政策变动造成的游览景点变化和减少,本社仅负责退还门票差
价,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自动放弃行程中景点、餐饮住宿一律不退。
2、因客人原因造成滞留或时间延长,所产生后果客人自理,我社不担责任;
3、出现单人或单男单女,安排拼房住宿或客人自补房差;
4、旅游期间若客人没有提出任何问题,旅游结束后再产生投诉,恕我社不再处理,请游客认真监督旅行社的服务质量,谢谢合作!(本社已按旅游局规定已购买旅行社责任险)
5、请自愿购买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十元每人,按《保险法》执行(18岁至64岁保额10万元,3岁以下75岁以上不保,其它年龄段保额5万元每人)
友情提示: 1、贵重物品随身携带,以防丢失影响美好的旅游心情;
2、请尽量穿登山运动鞋、带上雨具备用;
3、乘车过程中请不要随便走动注意安全
4、登山时请遵守“观景不走路,走路不观景”的原则;
5、祝您有一次美好的旅程,为您的人生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