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防万防,家贼难防。仇某从某知名时装贸易公司离职后,利用尚未交接的“超级管理员”权限,采用退款不退货的方式,将前东家物品占为己有。近日,经闵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仇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责令继续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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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仇某应聘成为某知名时装贸易公司的客服组负责人,主要负责处理线上顾客退换货的售后申请。为了方便开展工作,公司对其开通了“超级管理员”权限,包括交易、通知通告、商品上下架、活动设置等内容。
仇某在处理一笔订单的退款申请时发现,即使该顾客实际未退回货物,也并没有人前来问责。“那个顾客岂不是白白捡了个大便宜?”他暗暗记下了这个管理漏洞。
2021年7月,仇某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手头有点拮据的他发现公司并未及时收回自己的后台账号,仇某不禁心中暗喜:“岂不是可以利用那个漏洞发些小财?”说干就干,他立刻将自己的多个手机号分别注册微信,通过这些微信号在公司小程序上,对多件衣物及鞋子进行重复购买操作。待这些衣物到货后,仇某一边申请退款,利用管理员权限将钱款原路退回,一边将这些崭新的衣物放在“得物”App上出售。截至案发,仇某共获利18万余元,所得钱款均用于日常花销支出。
2023年8月,该公司在整理账目时,发现旗下购物小程序存在多笔退货订单完成了退款,但货物一直没收到。经过仔细排查,发现共有220笔订单有类似情况,损失货款金额高达21万元。公司经仔细对比后发现这些订单均和前员工仇某有关联,察觉不对后随即报案。
仇某到案后供述,为了更隐蔽地冒充客服操作,他还利用管理员权限,先后使用其他员工账号发起退货退款申请。案发后,仇某的家属向涉案公司退赔20万元,并取得公司谅解。经闵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仇某犯盗窃罪,最终被判处前述刑罚。
通讯员 杨莹莹 新民晚报记者 鲁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