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在中国农村社会现代性变迁以及养老的现实压力下,农村老年人如何定义自己的社会形象和社会角色是一个值得探究的议题。本文通过对北京市S村老年人的深度访谈,发现老年人对自身社会形象的认知呈现出三种隐喻,即作为家庭负担的“迟累”、作为家庭操持者的“孺子牛”以及作为国家关照对象的“受惠者”。这三种隐喻包含了老年人对自己与家庭、国家之间关系的认知。研究指出,这种老年观的形成受到国家的老年观、社会文化的老年观的影响,并与现实社会变迁紧密相连。
【关键词】老年人;主体视角;老年观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医学进步,人口老龄化正成为世界人口发展的重要趋势。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上升1.91个百分点,我国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的人口老龄化呈现出老年人口规模巨大、老龄化发展迅速、地区发展不平衡、城乡老年人口数量倒置显著、女性老年人口数量多于男性以及老龄化超前于现代化等特征。
老年作为个体生命周期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在不同的文化系统和社会场景中具有独特的社会意涵,而对这种社会意涵的理解会涉及老年观,即人们对老年人社会形象的定义、社会角色的认知、理想生活状态的描述等。例如“家有一老,如有一宝”的俗语形象地反映了农耕社会对老年人家庭地位的理解,“享清福”这一日常生活中的词语更是典型地刻画了中国人对老年人理想生活的设定,而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用集中彰显了当下中国社会对幸福老年生活图景的描绘。
遗憾的是,尽管老年观有助于我们理解当前中国社会与老年人相关的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但学界鲜有对老年观进行详细的实证研究,从老年人主体视角来讨论老年观的研究更是尚付阙如。鉴于此,本文提出的研究问题是:在中国农村社会现代性变迁以及养老的现实压力下,老年人主体视角下的老年观是怎样的?换言之,老年人究竟是如何认识自己的社会形象的?
二、文献回顾与评论
(一)主体视角下老年观
关于老年观的研究近来逐渐受到学术界的重视,特别是在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的中国。例如陶书毅在《中国当代老年观》一文中指出,当代老年观的失落包括将老年人及老年阶段问题化、边缘化和老年歧视等问题。造成这种落差的根源是老年文化失调,即当前所发生的诸如平等观念对传统家庭关系的挑战,传统的家庭结构与家庭观念被打破,老年人在传统文化中的实用与象征意义濒临瓦解。张灵聪、程安娜通过对各年龄层受访者的结构访谈得出结论认为,人们现在对老年人的判断标准主要是年龄,其次是心理机能、生理机能、外貌特征、行为能力等;社会上对老年人的评价多以负性为主;人们认为理想的老年生活应该是能得到周围人的尊重理解、能够被平常的对待、子女可以孝顺和照顾自己、能够独立自由的生活。孙钦荣认为不同的老年观应采取不同的老龄化策略,面对老年歧视主义的老年观应采取健康老龄化策略,老年资源主义的老年观应采取积极老龄化策略,老年发展主义的老年观应采取和谐老龄化策略。
从一般意义上讲,老年观是一定的社会实体对待老年人的基本态度,以及关于老年人社会地位和价值等方面的综合性观念。本文将老年观定义为,一定的社会实体对待老年人的角色期待和形象认识,以及关于老年人的社会地位和价值等方面的综合性观念。
需要指出的是,本文关注老年人主体视角下的老年观。所谓主体视角就是设身处地,以当地人、当事人、当时人的观点来看待事物,而不是作为旁观者。主体视角与其说是一种理论,不如说是一种思维方式和方法论,它强调研究者在研究过程中注重研究对象的主体性,关注研究对象的陈述和解释,对相关问题的理解、阐述放在研究对象的意义世界中进行。在此意义上,老年人主体视角下的老年观是老年人自己的老年观,是老年人对自身的角色期待和形象认识,对自身的社会地位和价值等方面的认知。这种认知与老年人的个体经历有关,同时受到国家法律政策和社会文化的影响。
(二)有关老年观的研究
中国传统社会的老年观在西汉左右就已经形成了,即物质上,老年人得到其子孙和全社会的赡养和扶助;在精神生活(包括社会地位,参与社会活动的意见等)中,受到人们的普遍尊敬。这种老年观的形成有着深刻的社会基础。从国家方面来看,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国家、皇权至上和家长制要求年轻人无条件地对老年人俯首贴耳,否则就会被视为“背逆”。从家庭方面来看,有着丰富生产经验和熟练生产技能的老年人是家庭中的权威,握有强制年幼的人的教化权利,如所谓“出则悌”要求年轻人逢着年长的人都得恭敬、顺服于这种权利。从意识形态方面看,中国传统社会中,国家保持了血缘关系的纽带,直接构建了家国合一的特征,统治者用“君贵臣贱”、“父尊子卑”的观念作为工具来巩固其统治地位。
然而随着我国社会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型,传统老年观形成的基础发生了根本上的改变。孝道文化和尊老美德正在衰落,老年人的社会地位不断下降,老年人由比较重要的社会角色转变为次要角色,老年人成了落后守旧、跟不上时代步伐的代名词,甚至在诸多表述中,他们成了社会和家庭的负担。老年观的内容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
在此背景下,社会中出现了几种不同的老年观:一是老年歧视主义,这是一种消极看待老年人的态度与准则,即认为老年人不再创造经济社会价值,而是纯粹的消费者与被照顾者角色,老年人被认为缺乏活力、思想僵化、智力下降、身体衰弱,从工作岗位退下来后,就成为社会、企业和家庭的负担。二是老年资源主义,这是一种积极看待老年人的态度与准则,认为老年人口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资源。老年群体绝不应该成为社会的问题和包袱,他们的经验、智慧和创造是整个社会的一笔宝贵财富,挖掘老年人潜能,是建设未来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老年资源主义者看来,老年并不必然等于衰老、保守、无所作为;老年并不等于无时无刻需要照料;老年并不等于有资格吃老本,就应该无条件地得到来自外界的特别帮助,相反,在尊重和帮助老年人的基础上,老年人更应该自尊自强,开发利用自身的资源和优势。三是老年发展主义,是指通过积极老龄化的各种途径和方式来增强老年资本的存量,进而降低老龄化的各种风险和冲击。
众多学者还将关注的焦点聚集在老年观中老年价值观。所谓老年价值观是关于老年人的社会价值的基本观点,它是对老年人在现实生活中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功能的理论概括。老年人在中青年时期有着建基立业的历史贡献,这种历史贡献的价值,绝不仅仅表现为老年人享有退休金——工资的延期支付方式,而更重要的是从道德的意义上老年人作为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建基者”,无可争议地享有受到社会尊重的权利,有权享受社会发展的成果。
此外,随着大众传媒的普及,关于大众传媒对老年形象的呈现问题越易受到研究者的广泛关注。大众传媒如何呈现老年形象会直接影响社会群体关于老年人的观念、思想与态度等的因素,尤为重要的是,大众传媒中老年形象的持续作用会影响老年观众如何看待自身。孔燕萍通过向100位6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调查问卷,了解到老年人眼中的自我形象:42%的受访者认为,老年人体弱多病,行动不便;40%的受访者认为,老年人属于弱势群体,需要特殊照顾;13%的受访者认为老年人是家庭负担和社会拖累。王平以2002年至2011年间《IAI中国广告作品年鉴》收录的电视商业广告为样本,分析了目前广告中呈现的老年人形象内涵。得出结论认为,广告如何呈现老年形象会影响观众的老年观,影响老年人对自身的态度以及非老年人对老年群体的态度。广告中往往将老年人形象反映为社会的“长者”,是“尊老”美德的实践对象,但是也呈现出老年人衰老体弱、固执保守、传统落伍以及种种被助者等刻板印象。
目前,现有研究基本上是对老年观进行概念描述和类型划分,更多的是学理层面的抽象讨论。本文对老年观进行经验研究,并且聚焦老年人群体自身的老年观,即运用主体视角,从老年人主位立场来探讨老年观,这种研究路径有助于我们对老年观获得一种新理解。
三、研究方法
本研究对北京市S村的16位老年人进行深度访谈。访谈内容包含两部分内容,一部分是个人和家庭的基本情况,如被访者的生活史、文化程度、工作经历、居住方式、生活来源等基本信息;另一部分涉及被访者的日常生活、对家庭关系的评价、对老年人社会地位的判断、对理想的老年生活的描述等。
S村位于北京市东北方向,地处燕山南麓,华北平原北端。平原面积广阔,当地经济生产曾经以农业为主,近年来实行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后,大多数家庭不再种田,相当一部分中青年人到镇里或者城里工作。S村全村共有521户,农业户507户,非农业户14户。总人口1663人,其中农业人口1335人,非农业人口328人。
60岁以上老年人386人,占总人口的23.2%,与北京市户籍人口老龄化程度接近。
四、老年人社会形象的自我认知:三种隐喻
老年观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社会实体对老年人社会形象的定义以及社会角色的认知。在日常生活中,老年人作为实践主体,对自己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形象、角色以及地位有着自己的理解和解释。
(一)“迟累”:作为家庭负担的老年人
传统意义上,父母将子女抚养长大,子女有义务在父母年老时赡养父母,形成所谓的“反哺”。但是在对S村老年人访谈过程中,发现现实并非如此简单。
访谈过程中,多位老年人说过类似“给儿女找麻烦”(访谈材料20120411-个案10),“是儿女的迟累(‘迟累’是当地方言,意思是累赘负担)”(访谈材料20120416-个案8)的话语。成为子女的“迟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需要子女的经济支持,个案4的音萍老人和个案6的二华老人都担心自己需要子女经济上资助;二是需要子女的生活照料,多数老人们担心自己生病、生活无法自理从而需要子女的生活照料。老人们认为当他们需要子女的经济支持或者生活照料的时候,就成了子女的麻烦和迟累,成了家庭中的负担。个案8的红照老人,她已不能生活自理数年,更是说自己“早咽气,儿女早解放”,她俨然已经把子女照料老人看作是对子女的一种枷锁,她希望子女能早点从照料老人的枷锁中解放。
在成为子女的“迟累”之前,老年人的态度是担忧的。在成为子女的“迟累”之后,他们的态度是自责的,责备自己需要子女的经济支持、生活照料。
为了避免成为子女的“迟累”,老人们采取了不同的策略。个案4的音萍老人“照料老伴,给他买药,叮嘱他吃药,按时给他做饭”,以此避免老伴病情加重而需要住院治疗。个案6的二华老人“搬不动的我不搬,干不了的我不干”,以此避免发生意外。个案7的兰音老人坚持离开儿子家自己独住,担心让儿媳受累。个案8的红照老人,已经不能自理生活,成了子女的“迟累”。她对此无计可施,只能盼着“早咽气”。
个案10的秉胜老人,目前身体还硬朗,但是他已经预想“不能成”,即成为“迟累”后,要把权利交给子女,自己什么都不管。总之,老人们都想通过自力更生,来避免成为子女的“迟累”。一旦成为子女的“迟累”,就束手无策,只能听之任之了。
(二)“孺子牛”:作为家庭操持者的老年人
人到老年,本该是享清福的时候,S村的多数老年人却还面临着操持家庭的压力。
个案1的潇宁老人和个案3的淑真老人都在操持子女的婚事。不同的是潇宁老人所做的是为女儿减肥寻求方法,以便找到结婚对象。淑真老人所做的是为儿子结婚筹备钱款。个案4音萍老人承受着巨大的生活压力,她的三女儿住院多年,是她将外孙从不满周岁抚养到如今已经考上大学。她操持着整个家庭,是家里的顶梁柱,为家里的生活、申请各种救济和补贴而奔波。个案5中的秀英老人,多年以来一直是一大家子分开居住,但是吃饭在一起。饭一直都是老两口做,吃饭的开销也是老两口出。此外,他们还负担孙子、孙女的生活费。老人虽然和两个儿子分家过,但在经济上和生活上帮助着两个儿子。个案10的秉胜老人,儿子已婚且有楼房,但是老人还是想再给儿子在村里盖一所新房。这些老人在很大程度上是“俯首甘为孺子牛”。
对于成为家庭的操持者,老年人秉持接受的态度。老年人对子女有着持久的服务意识。他们的服务是自愿的,并没有期望得到任何回报。在传统社会,为子女操办婚事是父母的责任,现在S村依然是这样。个案4的音萍老人和个案5的秀英老人,看到子女有困难,就主动提供经济支持。个案10的秉胜老人,儿子即使没有困难,他还是想尽力为儿子创造更多财富。
对于成为家庭的操持者,老年人采取的策略是尽心竭力做好。个案1的潇宁老人为女儿寻求减肥方法,每次都在自己身上先试验,结果她瘦了10多斤。个案3的淑真老人在访谈中提到想出去工作,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为儿子办婚事存钱。她还半认真半开玩笑地问我:“我把这些情况跟你说了,你能向上汇报申请,让国家给我补贴点钱么?”个案4的音萍老人和老伴两个人,把外孙从婴儿抚养到成年,其中花费的心血
和体力是无从计算的。个案5的秀英老人和个案10的秉胜老人,即使子女经济状况较好,也是尽力争取为子女积累更多财富。
(三)“受惠者”:作为国家救济对象的老年人
S村的老人经历了从“养儿防老”到“国家养老”的转变。在访谈中,相当一部分领取养老金的被访者为我们描述了另一种老年人社会形象。
在访谈过程中,每位老人都说到国家对老年人的照顾。老人说他们目前可以得到以下福利。其一,年满60周岁,没有退休金的老年人,可以享受到福利养老金,每人每月370元,这是S村老年人受益最大的一项福利。相当一部分老年人的生活主要来源就是这370元钱。在农村,如果自己种田打粮食,或者子女
给老年人提供粮食,这370元就可以维持最基本的生活开销。多位老人提到子女都不给这些钱,个案13的细胜老人更是说“国家比有的儿子还强”。国家发放养老金,极大地减轻了子女的经济负担,有效地缓解了老年人和子女之间的冲突,这是一个逐渐从家庭养老过渡到社会养老的过程。其二,全面免除农业税,发放种粮补贴。个案5的秀英老人说“这次农业税退出历史舞台,种子、农药、机耕都有补贴,如果计划好了,自己付出点辛苦,种地打出的粮食就等于自己白得。”在S村,大多数老年人一辈子以务农为生,这一项政策使农民得到了真正的实惠。其三,农村合作医疗。一直以来,农民被排除在社会医疗保险之外,现在终于有了自己的医疗保险。虽然报销比例较低,但是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老年人看病贵的问题。此外,95岁以上老年人,看病全免费。其四,老年人优待项目。65周岁以上老人可以办理老年证,免费乘坐公交车,免费检查身体。其他的就是个别老人享受的福利了,比如个案7秀英老人有离休人员家属生活补贴,个案15的振桐老人有军龄补助。
作为国家救济对象的老年人,他们对待国家的态度是满意和感激的。他们认为国家关心、照顾老年人,“把老年人的地位放得很高”(访谈材料20120419-个案14)。个案12的真元老人认为“国家对老人比父母还亲。”个案15的振桐老人讲,“现在我能活到这个岁数,是国家赠寿,要是不给这钱,早回去了。”这些老年人对国家的救济和福利是发自内心的感激。
作为国家的救济对象的老年人,始终感念着国家的好。个案12的真元老人说:“能出一把力就出一把力,现在这岁数也出不了力了。为社会服务不了了,也不能给社会找麻烦。”个案6的二华老人提到现在有个别老年人对国家不太满意,嫌发放的养老金少,她对此不赞同,“一个月给你2万,你是高兴了,你没想想你给国家做过什么贡献?你是开办一个大工厂,为解决就业问题做贡献了?还是发明一个新武器,为国防事业做贡献了?我没给国家做过什么贡献,给这些我就很知足2008年咱们国家又雪灾又地震的,哪处有灾,咱们就帮助一把,有多就多拿,有少就少拿。汶川大地震我捐200元,没记名,偷偷捐的,谁也不知道。那阵子国家养老金才200多块钱,我把一个月的钱差不多都捐了。那个月我就吃盐,吃野菜,没买过一点菜。”
基于上述材料,我们可以看到,老年人对自身社会形象及社会角色的描述大体分为三种社会隐喻,即“迟累”、“孺子牛”和“受惠者”。这三种隐喻包含了老年人对自己与家庭、自己与国家之间关系的认知,对自己的社会角色以及社会地位的评价和态度。其中“迟累”和“孺子牛”描述的是老年人与家庭之间的关系,并且这两种描述的方向是相反的,而“受惠者”描述的是老年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
五、国家和社会文化系统对老年人自我形象的塑造
个人观念受到国家意识形态和社会文化的影响,因此我们需要在社会场景和文化脉络中理解个体的观念和意义世界。同样,国家意识形态的老年观以及社会文化的老年观有助于我们理解老年人对自身社会形象、社会角色的定义。
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及其社会地位,可以说是同中国社会的基本状况以及国家的政策指导密切相关的。随着我国逐步进入到老龄化社会,国家从法律和政策角度,对保护老年人的权益给予了高度关注。1996年劳动部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这是我国第一部老年人权益保障方面的基本法。为了着力解决现实中突出存在的问题,科学把握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对该法进行了部分修订。
200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该决定对老龄工作的重大意义,老龄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老龄工作要点做了阐述。2005年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会同中宣部、全国总工会等21个中央、国务院有关机构及人民团体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这是我国第一个专门就老年人优待工作出台的文件,也是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之后的又一部老龄工作国家级政策性文件。
同时,各省市结合本地实情制定了相应的落实措施,积极开展老年人群社会服务工作。2007年北京市政府颁布了《北京市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凡具有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且不享受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人员,享受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每人每月享受200元的老年保障待遇。待遇水平根据本市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适时调整。
通过以上这些政策法规,我们可以看出,国家对老年人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尤其在改革开放之后更是如此。总体上,国家把老年人理解成社会的贡献者,并且将老年人视为社会弱者、权益需要被保护的人,为老年人提供服务、满足老年人的基本需求、救助老年人成为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基于这样的老年观,国家制定了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老年生活图景。
国家的老年观把老年人当成是历史的社会贡献者,对老年人给予各种救济和福利,保障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反观主体视角下的老年观,老年人在国家中的角色是“受惠者”,这显然是受到国家的老年观的深刻影响。
中国社会文化的老年观早在古代就已经形成了,其核心是孝道文化,它强调子女赡养老人,为父母长辈养老送终等。在传统社会,子代赡养父代是一种刚性义务,整个社会形成“老则贵”和“以老为尊”的观念,而且强调子代对父代的侍奉和绝对服从。例如,孔子言“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无怨”。宋代有“不用父言,便是忤逆不孝”。在传统生产方式的环境中,父母们既然养育了子女,那么晚年父母接受子女的侍奉,自然是天经地义的了;子女既然受恩于父母,那么侍奉父母,遵从父母的意志,自然也是顺理成章的。从家庭到社会这种崇老的观念形成了规范人们行为即养老行为的文化模式,从而对家庭养老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但是,以传统孝道为基础的老年观在现代中国社会遭遇到了极大挑战。随着中国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现代化大生产的发展以及农村生产方式科技含量的提高,作为农业社会经验和智慧化身的老年人的优势逐渐丧失,在家庭中的地位急剧下降,老年人很难再管理和支配整个家庭,而更多是为子孙服务;不再是家中的权威,而成为家庭中的负担。从传统的“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到现在的“家有一老,如有一草”。另外,农村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青年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农村老年人的养老和照料压力越来越大。家庭结构的小型化趋势和家庭在现代社会中职能的简约化,家庭养老和照料老年人的功能日益弱化。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家庭“四二一”结构的发展,未来家庭承担养老的空间越来越小。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老年人和青年人的家庭和社会代际关系出现许多问题。
六、结论与讨论
本文对农村老年人的自我社会形象认知进行了探究,结果表明,老年人对自我社会形象的认知可归纳为三种隐喻——“迟累”、“孺子牛”和“受惠者”。这三种隐喻包含了老年人对自己与家庭、自己与国家之间关系的认知,对自己的社会角色以及社会地位的评价和态度。其中,在“迟累”这种隐喻中,老年人被描述成家庭的负担。在成为儿女的“迟累”之前,老年人的态度是担忧的,对此采取的策略是尽量自力更生,不麻烦儿女,避免成为“迟累”。在成为儿女的“迟累”之后,他们的态度是自责的,却无计可施。“孺子牛”这个隐喻虽然也是描述老年人与家庭之间的关系,但它将老年人描述成家庭的操持者。在这种关系中,老年人的态度是接受,策略是尽心竭力做好。第三种隐喻是“受惠者”,描述的是老年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即老年人是国家的救济对象。在这种关系中,老年人的态度是满意和感激,策略是维持现状,感念国家,回报社会。
这种老年观的形成受到国家的老年观、社会文化的老年观的影响。其中国家把老年人当成社会贡献者,并且认为老年人是社会弱者、权益需要被保护的人,给予老年人各种救济和福利,这造就了老年人“受惠者”的形象。另外,由于农村社会的现代性变迁以及养老的现实压力,社会文化中的老年人由原来的“宝”变成“草”,儿女对老年人的赡养比较缺乏,于是老年人把自己在家庭中角色定义成“负担”和“操持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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