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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树并举促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清廉永州”开设【永纪说“四风”】专栏,选取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为鉴,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释放作风建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永纪说“四风”③
巧立名目索要“好处费”的“法援人”
2020年1月,蓝山县某法律服务所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朱某,在一起劳动仲裁案件中为王某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为让王某顺利拿到属于自己的劳动报酬,朱某帮其代写起诉书、时常开着自己的车与王某一同取证调查……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在朱某的努力下,王某的劳动仲裁维权案也赢得了胜利。
故事本该在此处就画上了一个圆满句号,然而,案件完结后朱某却以“资料费”的名义违规向王某收取1500元,王某也欣然同意支付这笔费用以示感谢。
2020年12月,朱某在办理陈某劳务者受害纠纷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巧立“劳神费”的名目,向受援人收取1500元;2022年5月,朱某故技重施,向成某索要1500元的“资料复印费”。
最终,蓝山县司法局对朱某违纪问题立案审查。2024年5月20日,朱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将违纪所得4500元退还群众。
供稿:蓝山县纪委监委
编辑:柏艳平
校对:刘桂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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