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新型城镇化是全面现代化建设事业宏大叙事的重要篇章,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和推进路径。数据成为核心生产要素的当今世界,数字经济正在以全新动能和生产生活方式,推动人类社会快速步入数字经济时代,正在深刻改造生产函数并不断创造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具有天然创新属性的数字化赋能新型城镇化,是新时代新阶段新型城镇化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和增长引擎。“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设立专章部署“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强调“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这为我国数字经济推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引和实践遵循。研究数字经济背景下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路径,对推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数字经济推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是大逻辑
要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高质量发展,必须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新时代新阶段的新型城镇化,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秉承以人为核心和绿色发展的生态文明理念,以新型产业及信息化为推动,追求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统筹发展,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坚持以人为本、优化布局、传承文化、城乡一体,区域协调,集约、智能、绿色、低碳,是以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实现全面高质量的城镇化。
数字经济是以数据资源为关键生产要素的技术经济范式,是以数字技术为表征的新的社会生产力,具有创新性、融合性、生态性等天然属性。我国经济进入新一代网络信息技术革命席卷全球的新时代,人类社会迈入数字化阶段,新型城镇化与数字经济二者发展机遇契合、发展过程融合。以数字化赋能,即以数字技术为基础驱动新型城镇化经济社会各方面创新与增长,实现高质量发展,业已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大逻辑。同时,数字经济能够带动区域产业分散化、促进乡村振兴、助力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弥补公共服务短板、提升政府服务水平、促进新基建更加充分均衡,从而助推共同富裕,在新时代新阶段迈出实质性的步伐。
数字经济是推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全新动能。数字经济凭借其高技术性和共享性特征,可以加速新旧动能的转化进程,为新型城镇化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提供动力,即以数字技术为基础驱动经济社会各方面创新与增长,达到生产、生活、生态均衡发展,助推区域城乡协调一体、全体民众共同富裕、新型城镇化实现高质量发展。
数字经济推动新型城镇化实现提质增效。新时代新阶段,数字经济赋能新型城镇化,体现在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以及深化城市治理领域应用方面,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对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效应,提升城镇化发展质效。在城镇要素资源配置上,推动市场主体在产业发展上实现全要素资源整合、重构、再配置,释放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应用的新价值,持续提升传统产业发展水平,积极培育交叉融合的新业态,使资源配置更为合理,城市功能结构更加全面,城市发展更具可持续性;在城镇产业创新驱动上,着力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全要素生产率提升,打造具有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在城镇社会治理上,广泛应用数字经济有助于突破政府传统治理方式,积极推进数据共享,健全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和社会治理机制,推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创造更多的社会福利和民生福祉。
数字经济为新型城镇化三大变革赋予新活力。全面现代化实践中,数字经济赋能新型城镇化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数字经济助推城镇化质量变革。通过整合资源型、技术型、融合型和服务型数字经济,构建数据流动新通道,释放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应用新价值,培育交叉融合的新业态,使资源配置更为合理,城市功能结构更为完善,使城市发展更具创新性和可持续性,实现城镇化发展的质量变革。数字经济提升城镇化发展效率。数字经济以信息流带动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物资流,有效配置生产要素,促进市场更好协调各个主体的经济活动,实现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数字经济增强城镇化发展动力。动力变革主要是通过数字化技术培育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是三大变革中的基础。数字经济具有边际收益递增、边际成本递减的基本特征,通过数字技术赋能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将极大释放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成为城镇化进程中推动科技创新、缓解就业压力、优化经济结构的重要力量,有力地促进了城镇化发展的动力变革。
数字经济推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实现路径
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应加快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协同推进,加大以工业互联网为核心的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商业模式和产品服务升级。提升数字治理能力,完善数字治理体系,有效整合数字资源,提高数据共享能力,为数字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法治和人才环境。持续拓展智能应用场景,依托“智能+城市”“数字+经济”等新商业模式,不断拓展城市生活与智能应用的业务边界和应用场景。
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产业。大力发展数据算力服务,加快实施国家“东数西算”工程,加快推进超算、智能计算、信创云等新计算产业的规划、布局及发展,释放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优势。以数据为关键要素,以创新为主要驱动力,推动数据信息产业发展,积极发展智能终端、集成电路、区块链、增强AR/VR等数字产业,构建多点产业支撑、多业优势互补的数字产业体系,打造新的增长点。加快数字技术开发应用,开发AI算法、CIM模型等基础平台和高复用性的通用应用,打造软件技术服务平台,支撑政务、民生、产业相关软件开发和应用。数字经济赋能实体产业。围绕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公共基础数据、生产要素数据、科技创新数据、消费服务数据、贸易流通数据、供应链数据的融合应用,实现资源要素的高效配置和经济社会的高效协同,形成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连接。实施数字产业化提升行动,推进产业数字化赋能工程,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发挥领军企业示范作用。建设资源集聚能力强、专业服务水平高的数字经济典型和标杆智慧产业园区,注重数字企业“抓大育小扶中”有效结合,重点支持基础好、成长快、潜力大的骨干企业,带动数字经济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加强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动5G基站、大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不仅能够通过自身的网络效应催生新模式、新业态,对稳投资、稳就业、稳增长发挥乘数效应,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带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完善大数据园区基础设施配套,统筹构建云计算基础设施体系,推进数据中心整合,全面汇聚数据资源,促进大数据产业聚集。提供一体化网络接入能力,建设高水平全光网络,推进卫星应用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大数据产业发展基础。整合电信、移动、联通和广电四大运营商网络资源,升级网络基础设施,提速降费,提升效率。以数字技术赋能城镇产业。发挥数字经济的高效、清洁、低成本、可复制的数据生产要素的独特优势,以数字技术为核心要素,大力培育和积极促进面向知识社会的下一代创新,推动创新形态由生产范式向服务范式转变,形成以产业创新要素集聚为动力支撑、以产业数字平台为公共赋能载体的赋能体系。探索数据流动共享新模式。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处理、应用为牵引,发展相关软硬件、终端、内容和服务产业,打造基础支撑、数据服务、融合应用相互促进的大数据产业生态体系,促进数据资源跨区域汇聚、流动和应用,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推动跨界流动创新和线上线下融合,积极培育各类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深化数字经济公共服务应用。积极打造智慧城镇。顺应“万物互联”新趋势,建设智慧城镇,以数字化驱动各领域各方面创新和改革。通过数字赋能,利用各种信息技术或创新概念,将城镇的系统和服务打通、集成,实现信息化、工业化与城镇化深度融合,以优化城镇管理和服务,提升城镇管理成效,改善居民生活质量。驱动公共服务数字化。深化市政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中的大数据整合、挖掘与分析,推进大数据与交通出行、旅游气象、市场监管等市政服务相融合,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数字化、网联化,加大惠民应用力度。推进大数据与教育、医疗、养老、社会保障等民生服务相融合,建立资源公共平台,促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迈向绿色共享境界。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推动城镇化迈向绿色发展境界。加快推动节能环保产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的深度融合,通过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数字基础设施实现各种资源要素在不同行业、不同企业间的融通与共享。利用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加快自动驾驶商用和智能交通普及,实现绿色便捷出行。通过智能电网和物联网的运用,改善能源结构,提高电气效能。发展生产领域的数据共享平台,探索共享商业模式和应用场景,促进流通和消费领域共享经济健康发展,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通过数字化发展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数字经济推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供给
坚持做好顶层设计规划。紧紧围绕“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发展目标,成立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数字经济工作会商、专家咨询、督导评价、考核奖惩机制。高质量编制《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制定印发发展数字经济实施意见,积极创建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区块链创新发展试验区,研究制定支持省级示范区、示范园、示范平台的配套政策,做好试点跟踪评价和业务指导工作,不断探索建立数字经济发展统计监测指标体系。
构建数字经济保障体系。要加快制定新基建的相关战略规划,统筹规划行业和区域布局,组织实施数字经济发展系列专项行动计划,推动重大工程、重点项目落地。加快建立健全物联网应用、数据确权、共享开放、有效交易流通等方面的相关制度,探索开展数据权益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数据安全等地方立法工作,制定和完善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相关法规,构筑数字经济的知识产权服务保障体系。
破除数字经济市场壁垒。以数字经济监管和消除数字鸿沟释放数据红利,放宽数字产业市场准入,在数字经济领域加快形成包容有序的市场秩序,取消社会资本进入数字产业的诸多限制。鼓励数字经济在国内开放的同时,推动数字经济向国外拓展,实现关键数字技术自主可控。在制定数字经济标准方面,加强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领军企业与高校及科研院所协同合作,推动数字经济领域术语、新技术和数据格式,以及工业互联网平台架构等方面的标准制定,达成业界共识,实现兼容和互联互通。积极参与国际技术标准组织工作,推动更多中国技术标准成为国际标准。
加大数字经济资金支持。加快网信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推动设立数字经济发展专项基金。加强各专项资金的统筹协调,鼓励各级财政专项资金采取奖励、资助、购买服务等方式,精准支持一批核心技术强、用户流量大、商业模式新的数字经济企业。打造多元化投融资体系,鼓励企业转变投入方式,引导优质社会资本投资数字经济,大力发挥财税金融政策的引导作用。充分调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新基建的积极性,加大对数字经济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支持力度。
加强数字人才队伍建设。瞄准数字经济重点领域和未来方向,以创建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为目标,建立数字经济人才需求目录和数据库,实施数字经济行业人才协同发展计划。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常态化举办数字经济创新创业大赛、人才论坛、技能大赛,培养一批高水平的数字团队。(第一作者系西安邮电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经济学博士;第二作者系西安卫光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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