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陈红
“您好!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已过半,请您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查看详细申报信息,并及时申报补缴税款……”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将于本月底(6月30日)截止,如果近期你收到了这样一条税务部门发送的个税汇算提醒,还请抓紧办理了。
据了解,上述短信由税务部门发出,发件人为123660,短信中未附带其他网站链接,请注意辨别。收到短信后,请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等官方渠道办理,谨防诈骗。
税务部门发送的个税汇算提醒
距离截止日期还有半月
2022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日期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距离截止日期还有半月。
“汇算清缴”就是在平时已预扣预缴税款基础上“查漏补缺,汇总收支,按年计算,多退少补”。那么,哪些人需办理个税综合所得汇算呢?
据了解,按照规定:符合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2022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2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都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纳税人可优先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汇算。个税汇算前,要仔细核对各项专项附加扣除,确保信息填报没有遗漏项。
当然,不是所有人都需要办理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根据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依法预缴个税且符合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以及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无需办理汇算。
未足额补税将收滞纳金
办理汇算后,如果结果为退税,可以点击“申请退税”,选择已绑定的银行卡或添加银行卡信息,点击提交,待审核通过后,退税款将直接退到您的银行账户,请耐心等待。如果汇算结果为补税,您可以点击“立即缴税”,通过三方协议支付、云闪付、银联卡支付、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完成缴税。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2022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如存在应当办理2021及以前年度汇算补税但未办理,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2021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但未更正或说明情况的,需在办理2021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补税、更正申报或者说明有关情况后依法申请退税。
办理补税纳税人办理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邮寄申报并补税的,纳税人需通过个税APP及网站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并缴纳税款。税务部门提醒,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汇算期结束后(6月30日)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标注未足额补缴税款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示例
虚假填报影响纳税信用
记者注意到,6月9日,税务部门再公布5起未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案例。其中涉及虚假填报三险一金、虚假填报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虚假填报专项附加扣除、少填报收入、错误享受海南自贸港税收优惠等情况。
税务部门郑重提示广大纳税人,依法办理个税汇算是每个纳税人的法定义务,轻信所谓退税“秘笈”或虚假传言,不仅会因虚假填报影响自己的纳税信用,而且可能将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给网络诈骗不法分子。希望纳税人在办理汇算时,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认真查看自己的收入、扣除、扣缴税款等信息,依法诚信办理汇算。对于存在虚假填报收入或扣除项目、篡改证明材料等恶劣情节的,税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追缴税款和滞纳金;对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依规立案检查。在此,税务机关也提醒广大扣缴单位,冒用他人身份,为纳税人办理虚假扣缴申报是违法行为,扣缴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依法履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义务。
6月9日,税务部门再公布5起未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案例,具体如下:
案例1:虚假填报三险一金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税务部门在2022年度个税汇算退税审核时发现,某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多名纳税人虚假填报“三险一金”的情况。经查,该单位共有4名纳税人受虚假退税“秘笈”误导,在汇算时抱着侥幸的心理虚假填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扣除,试图申请汇算退税。税务部门立即约谈该公司法人代表及财务人员,要求该公司加强政策宣传辅导。目前,该4名纳税人已撤销了不实的退税申请,在填报专项扣除后办理了汇算。
案例2:虚假填报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
吉林省税务部门在2022年度个税汇算退税审核时发现,某出版社存在部分纳税人错误填报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况。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接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在取得该证书的当年可以享受个税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经查,该单位少数纳税人在汇算时选择以“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的继续教育,实际仅为取得证书后每年的学时教育,不符合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相关规定。吉林省税务部门进一步对该单位纳税人以前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情况进行了核查,对错误填报的纳税人逐一纠正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滞纳金。
案例3:虚假填报专项附加扣除
厦门市税务部门在2022年度个税汇算退税审核时发现,纳税人柳某存在虚假填报大病医疗、继续教育、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五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况。经查,纳税人在税务部门多次作出不予退税决定的情况下,3月3日-23日先后四次虚假填报上述专项附加扣除并提交退税申请。税务部门对该纳税人以前年度汇算进行了延伸核查,确认纳税人存在虚假填报的情况。3月27日,在税务部门向纳税人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并按照“五步工作法”约谈警示后,纳税人认识到自身错误并更正了历年汇算申报,补缴了税款及滞纳金。
案例4:少填报收入
山西襄汾县税务部门在2022年度个税汇算退税审核时发现,某钢铁企业多名纳税人存在少填收入、多列扣除的问题。经查,该企业多名纳税人受内部谣传年度汇算错误填报方式的蛊惑,在办理汇算时少填收入、多列扣除,以达到退税或减少应补税额的目的。税务部门迅速与该钢铁企业联系,对财务人员及纳税人当面进行辅导提醒,23名纳税人已更正申报。
案例5:错误享受海南自贸港税收优惠
海南省澄迈县税务部门在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退税审核时发现,纳税人贾某存在错误享受了海南自贸港个人所得税减免税政策的情况。经进一步核查,发现该纳税人在海南的任职受雇单位,不符合自贸港个税优惠政策要求的实质性运营条件且该单位已注销。税务部门立即约谈纳税人,并就海南自贸港个税优惠政策进行了辅导。目前,纳税人已更正个税汇算申报,并补缴了税款。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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