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超越、登顶大陆区AppStore免费下载榜首的腾讯元宝尚未来得及庆功,就要为含有陷入争议的知识产权内容的用户协议赶工。
2月底,有网友发现,腾讯元宝APP用户协议中写明:针对您上传至本服务平台的内容以及您使用本服务生成的内容,您授予腾讯公司及其关联方一项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许可/再许可的、非排他的、无地域限制的、永久的、免费的许可使用权。
这意味着:一旦用户签署协议,即同意平台及平台企业关联方使用用户上传至平台的内容,包括转卖、授权他人使用,不受地域或时间限制,用户也不会从中获得报酬。
网友对此条款提出疑问,为什么自己上传至APP的内容,衍生出来的权益就归公司所有,平台对内容的使用如此宽泛?因质疑如潮,3月1日,腾讯方面将相关协议条款进行了修改。3月4日,协议版本再次更新,腾讯官方为用户让渡更宽泛的选择权利。
这也引发了关于AI治理的问题,用户与AI进行沟通的内容以及最终生成的内容,所有权与使用权到底该归谁?
大模型“用户协议”
一位从事小说写作的博主在微博发帖,质疑元宝协议合理性,并呼吁从事原创内容的工作者们停止使用腾讯元宝。评论区一位网友提出疑问:其他AI应用的条款不是这样吗?
记者对比查阅目前市面主流大模型应用的用户条款。腾讯元宝在3月1日将相关内容调整为:用户上传至平台的内容及其使用AI生成的内容,权利归用户或相关权利人所有,使用本服务不会改变权属归属。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腾讯仍然保留对用户上传内容和AI生成内容的使用权,但仅限于“提供、维护和改进服务”,包括模型优化、品牌推广、用户调研等用途。
3月4日,腾讯元宝再次更新协议:针对用户上传至本服务平台的内容以及使用本服务生成的内容,除非用户开启“体验优化计划”,否则平台不会将前述内容用户模型优化。如果同意,则授权腾讯公司在全球范围内一项免费的、非排他的许可使用权。可以看出,腾讯元宝近期在持续完善用户上传内容与对AI生成内容的使用权。
DeepSeek的相关条款则透露出“你的内容是你的,DeepSeek会用这些内容来改进服务,但不会拿走你的权利”,协议中显示“用户保留在提交的输入中拥有的任何权利、所有权和利益;本服务输出的内容的任何权利、所有权和利益归属于用户;用户可将本服务的输入与输出应用于广泛的使用场景。我们可能会将服务所收集的输入及对应输出,用于本协议下服务的优化以及统计分析、问题排查、安全风控等目的。”
相较DeepSeek,豆包APP的协议更强调公司和关联方在全球范围内使用用户内容的权利。豆包APP在用户协议中的知识产权中声明: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用户提供的输入的知识产权归属于你或依法享有这些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公司不主张输出内容的所有权。为了提升用户体验,你授予公司和/或关联方一项免费的、全球范围内的、可转让的、可分许可及再许可的使用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用你的内容,如进行模型服务优化。
通义APP相应条款非常官方,表述以所有权为主,规范了特定使用范围,协议为:用户通过通义输入的内容的知识产权和/或相关权益归属用户或原始权利人所有。关于“输出”,在用户与通义公司之间,且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用户拥有输出的所有权。同时,在经过安全加密技术处理、严格去标识化且无法重新识别特定个人的前提下,通义公司可能会使用内容以提供、维护、开发及改进服务。
类似地还有月之暗面Kimi的相关协议:用户输入 Kimi 智能助手的任何内容的版权均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或原作从其他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基于 Kimi 智能助手生成的内容的版权由用户自行维护并对其独立判断后使用,基于 Kimi 智能助手生成内容产生的任何知识产权问题由用户自行处理。
夸克APP协议显示,在使用人工智能类服务时,在妥善遵守本协议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用户输入的内容及根据用户输入而输出内容的知识产权及相关权益归属于用户或者依法享有这些知识产权等相关权益的权利人。
综合对比来看,在用户内容所有权方面,各产品目前基本认可用户对自身输入内容的权利,但对AI生成内容的使用权上稍有差异。
谁来定义AI生成内容归属
AI生成的内容,版权到底该归属谁?
对于首版腾讯元宝的用户协议内容,多位法律界人士表达了反对意见,因为用户协议的内容对于腾讯的限制太少,未能给自身行为界限标明尺度。
对于改进后版本内容提及的生成内容使用权,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游云庭认为,从权利义务对等的角度来看,算是合理的。目前腾讯元宝等大模型厂商并没有对大模型应用进行收费,所以使用用户输入的内容以及输出的内容去改善大模型以及进行市场宣传推广,从权利义务对等的角度来看,并不过分。
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占领也认为,修改后的用户协议极大缩小了腾讯对用户上传内容及生成内容的使用权,仅限于提供、维护和改进服务的用途,调整后的内容较为合理。
赵占领对第一财经表示,AI生成内容的著作权权属目前仍存在一定争议,但AI生成内容与用户上传内容的许可使用权均属于平台,且这种许可使用权可再次转让的约定明显非常不合理,因为很多用户使用AI软件时需要上传内容,让AI软件进行分析,如果因此而将用户上传内容的许可使用权授予给公司,恐怕很多用户也不愿意再使用AI软件。
对AI相关内容版权归属提出疑问并非行业首次。此前字节跳动旗下番茄小说在合同中增设“AI训练补充协议”也曾引发热议,核心矛盾主要分为两点:作家群体对自身作品作为语料训练AI的主观意愿问题,以及经AI工具撰写出的作品版权归属问题。
多位番茄小说作者在社交平台晒出番茄小说发出的“AI训练补充协议”通知,内容显示,“甲方(番茄小说)可将签约作品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及相关信息作为数据、语料、文本、素材等用于标注、合成数据/数据库建设、AI人工智能研发、机器学习、模型训练、深度合成、算法研发等目前已知或未来开发的新技术研发/应用领域。”
番茄小说方面在协议签署提醒中称:签署后,训练生成内容受平台版权保护,不允许抄袭或盗版行为,后续签署协议的作者将优先参与平台AI新功能内测。该协议引发作家群体反对意见,质疑平台以免费的形式将个人作品充作训练语料。彼时平台已上线解除相关条款的功能入口。
虽然都事关AI内容版权,但赵占领律师认为两个事件性质还有差异。用户向AI软件上传内容作为训练语料,存在一定合理性,但是关于上传内容的著作权的使用权的约定需要在合理范围内,通常仅限于用于提供、维护和改进服务的用途,而不是约定将用户上传内容的可转让、可分许可、无地域限制的许可使用权全部授予平台。
如此来看,对用户上传内容的版权归属目前系较为明确的状态,但对AI生成内容版权定性在世界内暂无明确法律条文,处于“一案一议”的状态。如2023 年Stephen Thaler诉讼案中,科学家要求法院承认 AI 系统生成的艺术品应享有版权并希望 AI 成为“作者”,但美国版权局裁定AI生成的作品不具备版权。2023年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AI生成图像版权案中,法院判定:只要AI生成的作品反映了人类创作者的原创性投入,就应受到版权保护。同时法院强调:AI生成内容是否构成作品需要个案判断,不能一概而论。这一判决为未来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