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南区法院、区金融监管分局、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召开“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24年巴南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果,并联合发布典型案例。
超市向消费者出售变质的晚间特价生鲜食品,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巴南区法院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这起王某诉重庆某百货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超市)产品责任纠纷案。
2024年12月20日18时许,王某在某超市购买特价食材冬瓜一块,冬瓜用保鲜膜打包并经称重标价。
回到家后,王某打开保鲜膜时闻到冬瓜发出酸臭味,冬瓜表面还有黏糊状不明物质,于是当即致电某超市服务台反映情况,超市工作人员要求王某带上所购买的冬瓜返回超市。经超市工作人员检查,冬瓜确有酸臭味。王某认为某超市出售腐烂变质冬瓜,要求给予惩罚性赔偿。某超市辩称其出售的冬瓜是晚间特价商品,确实存在品相不好的情况。因双方协商未果,王某遂提起了诉讼。
巴南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某超市出售的冬瓜是晚间特价商品,但也应根据蔬菜瓜果不易保存的特性,保证出售的蔬菜瓜果新鲜、可食用。某超市确认其出售的冬瓜已经有酸臭味,依法应向消费者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经调解,某超市赔偿王某800元。
据了解,2024年巴南区法院共审结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1100余件,标的额达4300余万元,平均审理周期缩短至23.21天,通过联合多部门强化多元解纷机制,在诉前高效化解消费纠纷2200余件,合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同时,当天发布的8起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涵盖网络交易、教育培训、食品安全、预付卡纠纷、金融诈骗等领域,凸显司法裁判对市场行为的规范指引作用,并引导企业诚信经营、消费者理性维权,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