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长春晚报全媒体记者从长春市慈善总会了解到,为确保低保、脱贫户家庭应届考生及孤儿考生顺利升学,市慈善总会组织实施“爱心圆梦”慈善助学项目。
一、申报时间
2023年7月20日——10月30日。
二、资助标准
1、长春市城区、开发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低保家庭、脱贫户家庭及孤儿考生每人10000元。
2、双阳区、九台区低保家庭、脱贫户家庭及孤儿考生每人6000元。
三、申请条件及所需资料
(一)申请条件
1、具有长春市城区、开发区(含双阳区、九台区)常住户籍。
2、学生本人或同一户籍的父(母)正在享受长春市城乡低保或脱贫户待遇。
3、学生为2023年应届高考生,并考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内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国家免费师范生、国防定向生及国际交流生不在资助范围内)
4、考试分数在2023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
5、孤儿考生原籍须为长春市各城区、开发区(含双阳区、九台区)。
(二)所需资料
1、录取通知书及收费通知原件。
2、考生及同一户籍父(母)的低保证原件。
3、考生家庭脱贫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及同户籍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5、孤儿考生须提供父母双方死亡证明原件。集体户口的孤儿考生须提供原为长春市出生的相关证明。
四、申领程序及有关要求
1、符合资助条件的低保家庭及孤儿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备齐本方案所确定的“所需资料”,由考生本人到考生户籍地街道(乡、镇)公共服务中心或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进行办理。
2、符合资助条件的脱贫户家庭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备齐本方案所确定的“所需资料”,由考生本人到考生户籍地县市区慈善会进行办理。
3、慈善助学登记报名及资料送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逾期不报或不能提供完整有效资料的,视为不符合本助学行动资助条件或自动放弃。因高校录取时间不同而发生的特殊情况,根据时间情况进行补助处理。
助学活动咨询电话:
五、活动监督
1、慈善助学行动依据《长春市爱心圆梦慈善助学活动方案》实施,接受市民生办、市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2、善款发放后,对有群众举报的受益对象,由相关部门共同进行调查核实,重新进行审查确认。
3、对以不正当手段骗取慈善助学金的,一经查实,将通过相关部门追回已取得的慈善助学金,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来源:长春晚报全媒体记者 关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