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深化无“..”医院内涵,医务人员不收受患方“..”,不接受商业提成、不参与欺诈骗保、不实施过度诊疗、不违规接受捐赠、不泄露患者隐私、不牟利转介患者、不破坏就医公平、不收受企业回扣;畅通群众监督举报通道,医疗机构应100%开展住院患者回访,将“是否收取..”作为重点回访内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通过委托第三方开展公立医院满意度调查和收到的日常投诉举报中获取“..”线索,对涉及收受“..”、回扣的医务人员严肃处理,严格落实处罚措施。
《通知》指出,医疗机构在加强信息公开的同时,要建立完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医疗行为、重点药品耗材等关键节点的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健全“..”退回机制,形成具有可行性的“..”、回扣主动上缴、线索反映、调查核实、处置上报等管理制度;把无“..”医院创建评价融入医院绩效考核、医院评价等整体考核评价体系;针对可能存在商业提成、企业回扣、破坏就医公平的医学检查检验,进行专项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