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荆州金陵达幼儿园一幼儿坠亡情况的通报
12月2日15时50分,荆州市荆州区教育局接到荆州金陵达幼儿园报告:“幼儿园有一名幼儿坠楼”。接到报告后,区教育局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东城派出所、120急救中心已在现场处置,坠楼幼儿经120医生现场抢救无效后宣告死亡。随后,幼儿遗体移至区殡仪馆安置。
经查,该幼儿刘某某,男,6岁,系荆州金陵达幼儿园大(2)班学生。区公安分局民警现场勘查,排除刘某某身亡系他杀和刑事案件可能。
经区公安、应急、住建、消防、教育等部门联合调查取证,调查显示:当天下午,大(2)班幼儿在幼儿园操场排练元旦汇演节目,因下雨临时改到教学楼四楼职工之家。在职工之家排练节目期间,刘某某进入外走廊,从钢化玻璃防护栏处坠落。
目前,荆州区高度重视,已经迅速组织专班人员向家属通报相关情况,开展安抚善后工作。同时,已经责令荆州金陵达幼儿园停园整顿。
荆州市荆州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3日
来源:荆州区教育局
荆州区金陵达幼儿园幼儿坠亡事故联合调查组12月4日作出《关于荆州金陵达幼儿园一幼儿坠亡事故调查处置情况的通报》:
12月2日,荆州金陵达幼儿园幼儿刘某某坠亡事故发生后,荆州区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公安、应急、住建、消防、教育等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勘查现场、调查走访、安抚善后等工作,现将相关情况予以通报。
一、调查情况
经问询走访和现场侦查实验等手段查明,12月2日下午,该园大(2)班2名教师组织34名幼儿在幼儿园操场集中排练元旦汇演节目,因下雨临时改到教学楼四楼职工之家。在职工之家排练节目期间,因教师监管疏忽,幼儿刘某某独自到四楼外走廊玩耍,不慎撞破走廊护栏钢化玻璃,于15时45分左右从四楼坠落。事发前未发现有教师体罚刘某某的迹象。
事发后,幼儿园第一时间拨打120开展应急救护,区公安、应急、教育、综治等部门和东城街办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坠楼幼儿经120医生现场抢救无效后宣告死亡。经法医鉴定,刘某某系坠落创伤性失血休克死亡,死者家属对鉴定结果无异议。
二、原因分析
一方面,该幼儿园安全管理落实不力,教学楼四楼是职工之家,此处无视频监控,平时不使用,按规定幼儿不允许进入,幼儿园禁止幼儿进入四楼的管理制度未落实。另一方面,该幼儿园课外活动组织有漏洞,幼儿脱离教师监管。
三、处置情况
事发后,区工作专班迅速安排家属查看现场,并安排参与后期调查和尸检。考虑到幼儿父母的心理承受能力,当时未安排幼儿父母与遗体见面。目前,已经分批次安排家属与遗体见面,其他安抚善后工作正在加快进行。
区工作专班已进驻该幼儿园督办整改,对涉事幼儿园和相关人员依法依规启动追责程序,严肃处理。
区教育局自12月3日起,已组织安全督查员分别对全区幼儿园启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确保校园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