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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时报报道】据韩联社11日报道,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当天就90余名民间人士针对韩国和中国政府提起的空气污染损失赔偿案作出判决,裁定原告败诉。
报道称,法院驳回原告向韩国政府提起的诉讼,就其向中国政府提起的诉讼做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
2017年5月,韩国公民团体“环境财团”代表崔冽、前农林部长官金成勋等90多人针对韩国和中国政府提起上述诉讼,每人索赔额3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79万元)。原告方面声称,中国政府没有尽到污染物质管理义务,韩国政府则疏于查明雾霾天气原因、保护国民安全和幸福追求权等义务。韩国政府就此反驳称,政府为查明雾霾成因和制定对策不懈努力,由于原告提出的受害事实和证据不够具体,政府不能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近年来,每当韩国发生雾霾天气,就有一些人想当然“甩锅”给中国。2019年底,韩国国立环境科学院发布由中日韩科学家开展的共同研究显示,韩国境内51%的细颗粒物(PM2.5)来自国内的污染因素,32%来自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