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萧峰
2024年4月30日,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公告称:2024年4月28日,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720241002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2024年4月29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4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2024年4月30日,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表示: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物流”或“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涉及 2020 年资产,2022 年度、2023 年一季度、2023年半年度及 2023 年三季度资产、负债、收入、净利润等科目金额,不影响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列报和披露。
(一)2020 年 12 月,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贸易业务的
供应商最终转移资金至关联方的情形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共计支
付贸易业务合同款 5.26 亿元;2021 年 3 月 24 日,该笔贸易业务资金已按照业务合同实现全部回款 5.43 亿元,其中,贸易业务毛利润为 0.17 亿元。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广汇蜀信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蜀信”)开发的雪莲天府小区于 2020 年取得预售许可证,自取得预售许可证至 2022 年末实现预售收入 81,703 万元。公司子公司四川蜀信持股70%的子公司新疆御景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景中天”)开发的御锦城小区于 2020 年取得预售许可证,自取得预售许可证至 2022 年末实现预售收入 227,810 万元。2022 年末公司根据代销方提供的客户交付资料做为收入确认依据,2022 年两个项目合计确认收入 289,387 万元,成本 201,300 万元。
公司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予以更正。根据客户实际交付情况,本次差错更正将导致公司2022 年收入调减 289,387 万元,成本调减 201,300 万元;2023 年收入调增 235,693 万元,成本调增 166,567 万元;收入差额 53,694 万元,成本差额 34,733 万元,待客户实际收房时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
(三)2022年9-12月,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业务的供应商最终转移资金至关联方的情形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供应商将采购款中2.255亿元直接或间接转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2022年末资金占用余额1.625亿元。截至2023年11月20日,上述金额已全部归还完毕,资金占用余额为0。
目前,广汇物流的索赔正在征集中,受损股民可联系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tz315-wh),咨询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及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