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九江
一男子买了块新的锂电池
并将其带回家充电
怎料深夜电池冒烟起火
消防救援人员接警后迅速到场
在对房屋进行断电后
使用水枪对火势进行扑救
10多分钟后
明火被完全扑灭
此次过火面积约10平方米
客厅内家具均被烧毁
所幸现场未造成人员伤亡
据户主自述
凌晨4点在睡觉的时候
忽然听到爆炸声
查看后发现是客厅正在充电的
电动车电池在起火
……
看着家中天花板都被烧毁
屋内一片狼藉
户主在旁痛心说道:
“以为电池是新买的肯定安全”
引发火灾的锂电池组
火灾后的客厅
近年来
电动自行车电池
导致的火灾频频发生
将电动自行车或电池带入楼内
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伤亡
2月16日,山东济南一居民家中发生火灾。监控显示,电动自行车电池室内充电时突然爆炸起火,现场火花四溅引燃沙发。
2023年12月13日,广东惠州某高层小区发生火情,起火点位于12层8号房。经调查,火灾原因系推入室内的电动自行车在充电过程中,电池发热失控引燃周边可燃物所致,事故造成2名未成年人遇难。
2023年5月14日,广州海珠一民房发生火灾,现场消防人员共搜救出5名人员,经医务人员抢救无效死亡。经调查,火灾原因系该户主将电动自行车电池违规带入室内充电起火所致。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除了会造成伤亡
还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条 个人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四条 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勿心存侥幸
电动自行车及电池
禁进楼入户
禁飞线充电
禁盲目改装
加强日常自查自检
本文转载自:北京消防
漷县书院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我们
你“在看”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