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咱们不是替广州租客吐槽了一波吗?
具体可回顾:在广州租房,卑微的我学会了与自己和解
没想到,就在昨天,广州真的发糖了!
昨天,新修订的《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并结合大家的合理诉求,对公租房的申请条件、老年群体保障、退出机制等方面有所优化,5年内有效。
首先是申请条件,主要有三大变化:
1、进一步明确“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定义,完善资格审查要求。
办法规定,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住房情况和经济状况,需列入申请家庭住房、收入和财产的计算范围。
2、适度放宽了准入条件,让更多有住房困难的低收入群体有机会住公租房。
办法删除了“家庭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超过9平方米不足15平方米的只能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规定。
同时,明确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本市的自有产权住房等,不纳入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计算范围。
3、优化申请审核程序。
办法规定,将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申请方式,从“三审两公示”调整为“两审一公示”,缩短全流程时间。同时,公租房除了集中分配之外,还增加了常态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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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对于老年群体,办法也有关注。
一是,公租房项目可以适当配置医疗卫生和养老设施,满足老年群体的生活需求。
二是,放宽老年群体收入财产准入标准。申请家庭所有成员均年满60周岁的,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标准可适当放宽。
实际上,今年初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已经针对不同人口数的户籍家庭,制定了不同的收入限额,并明确所有家庭成员均年满60周岁的,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标准可以放宽到标准的130%。
此外,办法也完善了退出机制。
比如,家庭成员成年后有独立生活需要的,可以单独退出公租房保障。
又比如,收入和财产超过准入线,但仍符合住房困难的群体,可以按调整后的租金水平继续承租公租房。
再比如,如果租客未按期进行期满审查,应在1个月内结清相关费用,在收到解除或终止合同之日起30天内搬迁,若要申请延长居住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如果想了解办法更多详情,可以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原文件。
总的来说,这次政府将公租房的申请门槛降低、审批流程优化等,确实能解决很多广州租客的痛点,让更多广州人实现“住有所居”。
关键是,对于很多中低收入群体来说,公租房也确实很香。
以白云南悦花苑为例,小区建面约53平的普通商品房,租金达到3000元/月,对比之下,建面约57平的公租房,租金仅约1600元/月,几乎打了5折,而且交通、教育配套也比较齐全。
那么,对于公租房,你是怎么看的呢?欢迎评论区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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